旅客乘坐武广高铁时在车上遗失了火车票,出站时被铁路方要求重新全额补票。旅客为自证清白,将铁路部门告上法庭,法院一审判决相关铁路部门向旅客退还其重新补票的票款。(法治周末)

        从此次事件的最终裁定来看法院因此支持了何奎要求被告返还在出站时的补票款164.50元。对于何奎要求退还2元补票手续费和索赔1元的诉讼请求,法院则没有支持。法院认为,原告何奎未尽旅客应妥善保管车票的义务,给被告出站检票人员增加了不必要的工作成本,其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此案的结果可以说是原告小胜,被告也保存了颜面。对于这起诉讼结果各家说法各异:倾向于原告的认为,铁路的这种霸王条款明显存在原有“铁老大”的遗风,一家独大。倾向于被告的则认为,铁路部门依据条款办事,无可厚非。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公民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这是一件好事。铁路企业改革,更加人性化,更加从旅客的角度出发,我们也有目共睹。其实这条新闻的出现我想我们更加应该多关注如何想办法解决这一问题,而不是你来我往的去争辩到底是谁对谁错。铁路市场化改革刚刚起步,其中难免要经历曲曲折折的道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让铁路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并保持良性健康发展。对于我们的国家,对于我们每一个人都有着重大的意义。就如同一个蹒跚学步的孩子,开始的时候难免磕磕绊绊,我们应该给与更大的支持与理解。这个事件的出现是个好事情,只有暴露问题,铁路与社会积极的研究问题,解决问题,铁路的改革才会顺利的持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