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中午,张博铁路一辆火车为避让在铁路上行走的市民而紧急停车。民警提醒,穿越铁轨不听劝阻或被拘留,请市民遵守铁路交通规则。(9月14日《鲁中晨报 》)

打招呼不听、鸣笛不管,我行我素在铁路上行走是我自由。在紧急制动的列车停下后,这名男子迤迤然间自行离开。无论是铁路上,还是高速公路上,路人任意横穿的“中国式穿越”情况屡见不鲜,从出行安全的角度讲,类似“穿越”该休该止才是。

暂且作一个假设,如果火车司机没有及时发现该男子在铁路上行走,那最后的结果极大可能是该男子因交通事故死亡。又或者火车司机进行紧急制动,造成铁路线路设备损害,或者威胁火车上旅客的人身安全。无论何种情况,后果都是不可估量的。而这种悲剧造成的原因,则是由“中国式穿越”的因结出的果。

“中国式穿越”何时休?第一前置是设施的保障。路人为何横穿?其中最重要原因是方便,铁路或高速公路对面或者就是自家的责任土地,或者就是即将赴宴的亲朋住宅,又或者就是办事必经的旅途……而周围能安全通过的便道或高架桥离得过于遥远,那么穿行自然是捷径。据了解,铁路部门已经根据路况在合适地点设置安全天桥或涵洞通道,确保让群众能在较短时间内较近距离内出行,且日益完善,选择关键还在行人自身。

“中国式穿越”何时休?第二前置是行为的规范。遵纪守法,我们一直挂在嘴边。但在实际的操作中,往往又贪图一时的便利而弃置一旁。以走人行横道为例,在国外,无论是车辆驾驶人员还是行人,都有必须过人行横道及停车等人的共识,所以,交通事故的发生相对较少。同理,地方政府联合当地铁路部门加强监管与宣传、教育,让公众形成绝不穿越的习惯同样重要。而铁路部门每年都有硬性规定的爱路护路教育和安全宣传教育。

“中国式穿越”何时休?第三前置是追责的严肃。追责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对地方区域监管人员的追责。以就近管理为原则,划片包干,落实到辖区管理的单位部门和具体负责监管的人员,倘若发生横穿的情况立即追究失职人员责任;二是对横穿群众的追责。给予适当的经济上的惩罚以及道德上的谴责。如横穿发现一次就进行相应的处罚,对不文明行为列入宣传栏,统一进行通报等形式,把追责落实下去。

三个前置条件,三管齐下,或能让“中国式穿越”行为变少、变无,或能让道路发生安全事故的几率得到有效的控制,让安全出行成为人们的共识。(文/克图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