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工业陕西航空电气有限责任公司职工赵振华在徐州火车站站台短暂休息时,看到一名6岁小女孩掉下站台,他毫不犹豫跳下站台,在列车即将启动前将孩子救出。昨日,孩子的母亲专程赶赴兴平市,满怀谢意将鲜花及锦旗交到赵振华手中。(来源:西安晚报)
赵振华的行为值得人们称赞和学习,但是我们也要从中看出家长在整件事上存在对孩子监管不严的责任。如果当时家长一直陪在孩子身旁进行看护,可能这样危险的事情就不会发生。可是,这个事件的发生并没有给每位孩子家长敲响警钟,就在这个事件发生的第6天又有一名两岁孩子掉下站台,最后还是乘警跳下站台将孩子救起。从两起孩子掉下站台事件,我们可以感觉到当今部分孩子家长的安全意识淡薄,对公共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够重视和没有尽到监护人的责任。究其原因还是我国在对父母监护责任的监管上没有法律的硬性要求,事情发生后只要孩子没事家长也不会受到法律上的任何惩罚,起不到对其他人的警示作用。同时,因为父母在监管意识上的不到位,所以造成了孩子掉下站台事件屡屡发生。
而在国外,有些国家象这样的案件家长就会受到法律的惩处。如近期英国《每日邮报》报道,伦敦地铁站的监控拍到,一位孩子父亲将婴儿车横放在一个连接楼梯与地铁站台的过道上,在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的情况下就走上楼梯,准备去抱自己的第二个孩子。由于当时风很大且整个过道为下坡,原本横放的婴儿车慢慢地转了个方向,最终掉下了站台。虽然,婴儿的母亲跳下站台,仅用了几秒钟时间就将自己的孩子救出,但是孩子的父母依然将会面临法律上的指控。
笔者认为,我国也要尽快出台和细化相关法律条款对家长的监护责任进行具体规范。只有在法律上进行了这样家长们才会从根本上意识到对孩子监管不利也是犯罪,才会提升家长的监管责任意识,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同时也对孩子主要是婴儿起到一个法律上的保护。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本站观点。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