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站派出所民警依照《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对在北京南开往天津的C2245次高铁列车上吸烟的旅客柳某处以1000元罚款。该罚单是今年暑运期间,北京铁路警方依法开出的首张高铁吸烟罚单。(8月9日北京日报)

 自从高铁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其安全、快速、舒适的乘车感受,以及热情、周到的服务深得广大旅客的认可,但是,伴随着高铁列车的不断增加,高速铁路线路不断的开通,一个与高铁列车安全工作息息相关的话题也在不断的出现在我们的视野里,那就是关于高铁列车禁烟。

 对于铁路部门,尤其是列车来说,车内人员集中、空间密闭,列车运行速度快,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记得曾经在网络上看到一组数据,一节运行速度为60公里每小时的车厢一旦发生火灾,由于运行速度快,火借风势,从起火到车厢完全烧毁,只需要短短的不足5分钟。为了确保旅客列车的绝对安全,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至今,铁路部门一直在加大对于在铁路列车、候车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禁烟宣传以及落实工作。无论在候车室、售票厅,还是在列车上,我们都能看到醒目的禁烟标识,都能听到广播中不厌其烦的禁烟安全宣传,而在近年来出现的高铁、动车等列车上,无处不在的烟感报警器更是力求将可能发生的火灾危害扼杀在萌芽状态。但是,就是在这样的高压势态下,还不断爆出高铁列车因为旅客违反禁烟规定,导致列车紧急降速甚至停车的事故,这无疑值得我们深思。

 究其原因,列车禁烟工作缺乏强硬的法律手段支持,是造成此类事件屡禁屡发的重要因素。在以前,列车禁烟工作由列车乘务员负责开展,劝阻和宣传是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手段,目的是正确引导和及时发现旅客的吸烟行为,由于其没有相应的行政处罚权,从而造成禁烟工作在一些不能自觉遵守安全制度的旅客面前成为了一纸空谈,即便是处罚,几十元的罚款也如同隔靴搔痒,根本起不到震慑的作用,甚至有些旅客对于工作人员的劝阻依然我行我素、不理不睬,也严重影响了本就形势堪忧的列车禁烟工作。

 所以,要想让列车禁烟工作真正成为一种合法的、常态化的管理行为,就必须依靠法律的强力支持,而今年1月1日实施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正是看到了当前铁路禁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用立法的形式明确了违反列车禁烟令的处罚措施,这为日益严峻的列车禁烟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而与此同时,在当前强大的禁烟宣传氛围下,面对违反禁令的旅客,相关的执法单位还应本着依法从严的态度,发现一件,制止一件,处罚一件,并对相关的案例进行大力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发动社会民众主动参与到禁烟行动中来。

 与此同时,笔者还认为,除了法律上的支持外,我们是否可以借鉴国外对于违反公众道德的处罚经验,将这些置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与不顾的旅客行为记录在案,再与社会诚信、征信系统相关联,将法律与道德的双重利剑横于吸烟者的头上,让违反相关禁令的旅客受到法律和道德的双重惩戒,只有这样,一个更加健康、安全、文明的社会环境才会真正的回到我们的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