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几天前,一则关于铁路高铁赠水方案调整的微博内容在网络上不断传播,其内容是中国铁路总公司2014年下半年的赠水新规,在这个方案中,明确了赠水列车等级以及具体的赠水车站。这条微博一经在网络上发布,一时间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其中表示理解的有,表示质疑的有,还有一部分网友更是将铁路部门此举推上了“霸王条款”、“捆绑销售”以及“昧心赚钱”的道德审判台上。一瓶小小的矿泉水何以引起如此轩然大波?
从网络上我们可以搜索到,铁路部门赠水始于动车刚刚在国内兴起,只要乘坐动车组列车的乘客都会由列车乘务员派发一瓶矿泉水。随着动车组列车开行对数的不断增加,高速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以及高铁、动车客流不断加大,铁路部门逐渐对赠水方案进行了循序渐进的调整,将原本由列车发放,改为了由旅客在车站进行领取,直至今天改变为乘坐规定等级的动车列车旅客在规定的车站领取。其实,细想铁路赠水方案的逐步调整,许多网友可能已经能够看出端倪,如果我们能够真正把铁路部门看做一个企业的话,赠水方案调整这一企业正常的市场营销行为其实再正常不过。
从企业营销角度来看,动车组列车刚刚兴起,许多旅客对于这一新兴事物了解不多,认知度也不高,铁路部门扩大高铁列车的社会影响力,为了吸引客流,势必要采取一些营销手段服务其经营目的,而高铁赠水这样的“小恩小惠”不但使初期乘坐高铁的旅客找到了一些不同于普通列车的服务,提升了旅客的乘车体验,更是通过旅客之间的口口相传,逐渐吸引到了客流,提高了旅客们对于高铁列车的认知度,这样的营销行为就像一间刚刚开业的餐厅为了吸引众多食客而采取的开业“酬宾”活动一样,其目的就是通过消费人群普遍存在的“占小便宜”心理来吸引消费者的光顾,这在市场营销学科中应该是有据可查的,唯一不同的是,铁路企业相对更大些,而这样的“优惠酬宾”活动更长一些罢了,但其共同点是,此类营销行为的主体都是企业方,何时开始,何时结束,以什么样的方式进行都是由企业方来决定。所以说,从这个角度来看,铁总这样的方案调整完全是一种正常的企业营销行为,大家完全不必要如此计较。
针对此次方案调整,还有一种所谓“高铁赠水与票价关系说”的论点在这场风波中混淆着众多网友的视听。铁路票价对于现在这个信息社会来说,本身就不是什么秘密,从网络上我们就可以了解到,铁路票价是按照人/公里为基数,再综合不同的列车运行速度、列车等级、座席、铺位差别以及不同的运输里程最终确定的,而这个定价规则早在近20年前高铁、动车还没有出现时就已经确定,并从未更改过,而且铁路票价是由国家发改委以及物价部门制定,铁路部门并没有相关的权利和职责。从这个角度来看,高铁赠水与票价之间并没有联系,更不会出现票价中已经包含了水价的情况,所谓的“霸王条款”、“捆绑销售”以及“昧心赚钱”的说法,相信只是一小部分网友毫无根据的捕风捉影之谈。
不过,从铁路部门实施赠水的具体过程来说,铁路部门在赠水工作的提示宣传方面还是存在着诸多的不足,导致许多旅客因为对于赠水相关规定不甚清楚而误解,针对这些问题,铁路部门不妨接受众多网友的意见和建议,加大对赠水工作的宣传,完善相关的提示,切实让那些符合条件的旅客都能领到铁路部门的这份“优惠”和“酬宾”。
对于众多的网友还有乘车旅客来说,高铁赠水这一本属“酬宾”的企业营销行为肯定会随着中国高速铁路网以及高速列车的完善和普及减小派发范围或者直至取消,到那时,我们大可不必为此指指点点,相对于不断减少的这部分“酬宾”赠品,更好的服务、更安全的保障、更加舒适的乘车感受才是我们真正期盼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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