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姓刘的消费者向记者反映,铁路部门又出现霸王条款,自己实名购买的火车票丢失后,凭身份证不能退票和改签。(新华网6月3日电)其实,自2012年5月10起,铁路部门就出台了实名制火车票挂失程序的相关规定,第一步,在停止检票20分钟前携带身份证到车站窗口挂失;第二步,车站确认车票信息无误后重新签票;第三步,旅客持新票上车后办理客运记录;第四步,到达车站24小时内凭新车票、客运记录、身份证办理退新票手续。在笔者看来,将铁路部门这一规定称之为“霸王条款”,未免有些牵强附会、言过其实了。随着铁路总公司的成立,政企分明的“铁老大”带着更鲜明的企业特质来到人们面前。作为企业,盈利是维护其正常运转的必要条件。旅客自购买车票时刻起,相当于和铁路部门签订了一份定时消费合同,作为一个庞大的联动机制,此时,机车工电辆等后勤部门已经为旅客的出行做好了准备工作,而旅客在欣赏沿途风景中完成旅途只是这次服务的末端部分。之所以丢失车票后不能退票和改签,就是因为铁路部门在旅客的购票行为后做了大量预备工作,如果旅客退票或改签,那就意味着花费的人力、物力变成了无偿服务,作为自负盈亏的企业,毫无疑问,这样的结果可能导致其走向衰败。众所周知,我国铁路客运亏损,主要依靠货运来补贴,而多开一列客车,相当于少开三列货车。然而,铁路部门并没有缩减在客运方面的投入,相反,随着实名制购票、多渠道预定车票等一系列措施的出台实行,“铁老大”主动作为,提升自身服务质量,这种主动贴近市场的亲民态势让人倍感亲切。“金无足赤,人无完人”,铁路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肯定会有不足之处,作为普通的公民,我们应该一同与铁路部门积极寻求解决之策,而不是在个例微辞面前失去主见、趋之若鹜,挫伤“铁老大”主动作为的真情善意。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中国铁路将会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