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19时10分许,在乌鲁木齐火车南站旅客出站口发生一起爆炸案件,造成人员伤亡。受伤人员已及时送往医院全力救治,现场秩序已恢复正常,案件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新华网乌鲁木齐4月30日电)

正当五一小长假来临之时,令人悲痛的恐怖事件又发生了。这个晚上,同学朋友聚会庆祝,喝着啤酒,吃着烤肉,刷着微博,一个声音压下了所有的欢笑和喧闹,“乌鲁木齐又发生暴力事件”。这是云南昆明暴力恐怖事件之后,又一次让我们感到恐惧,痛心无法忍受的恐怖事件。散尽天良的暴徒,被指使,高价买卖,替人效命,天理难容。

时隔五年,乌鲁木齐又现暴恐。“7.5事件”还在人们的嘴边挂着,“杀无赦”的暴徒又发生“大动作”。2009年7月5日晚上,乌鲁木齐发生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随着真实信息的披露和媒体报道的深入,“7·5”事件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而是以热比娅为首的境内外“三股势力”精心策划和组织的一场反国家、反民族、反人类的严重暴力犯罪事件。

暴力行为对社会造成很大的危害,我们不当要加以谴责,应当要加以制裁和惩罚。从宗教来说,这些人违背因果,散失道德伦理,缺乏对社会和谐安定的担当。在当前的社会转型期一定存在矛盾,但矛盾不一定要用暴力来解决。用暴力不仅伤害自己,还伤害别人。这种行为没有理性和智慧。这些残害无辜百姓的暴徒,没有对社会的道德和负责,把对社会的仇视发泄在无辜的生命上,是毁灭人性的行为。

想起被残害和受伤的群众,真是难以抚平的创伤。生命最宝贵,用暴力去残害别人是没有道德的,社会的正义力量也要加以谴责,要受到历史上最高的刑罚。除了惩罚暴徒之外,我们要加以防范,应对这些突发事件要有预案和措施,想方设法保卫自身安全,在特殊场所上要加强动态保卫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