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铁路总公司对2014年春运期间退票费进行了调整,消息一出,引发多方关注,批评声不一而足,跟评者蜂拥而至。这不仅让人联想到不久前引人热议的“老外扶人被讹事件”,前后反差之大,让人感慨。这是一个“快”社会,对信息的处理往往因为过快而变得不够理性、不够全面。面对这个问题,我们是否应当慢下来,在发声之前仔细思索,切莫人云亦云、以偏概全。

春运,是全中国的一场“战役”,公路、铁路、民航,压力之大,令人咋舌。在短短40天的时间内要完成上亿人口的大迁移,这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匪夷所思的事情。然而,中国的节日观念、地域差异、个人观念甚至户籍制度等等问题共同促成了这一社会性难题。把它单单丢给公路、铁路、航空等交通行业,客观讲,有失公允。就目前我国的交通运力资源来说,无法满足春运时期社会对出行的强大需求,这是社会发展现实,是人口与资源严重不成比例的后发展国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必经阶段,需要正视,不能规避,也不能不讲客观不看实际就予以批判。

仔细研读铁路总公司发布的春运退票新规,不难发现,说明中指出“2014年春运期间,铁路部门对因旅客原因办理车票改签,且改签后车票的乘车日期在2014年1月16日至2月24日期间的,退票时按票面票价的20%核收退票费。”这里有两个信息容易被误读,“20%退票费”的实施不是随意涨价,它有严格限制条件,一是时间限制,在春运期间(1月16日至2月24日),仅为特殊时期的应急性政策,并非人们所说铁路部门时隔三个月再次调整火车票退票和改签办法,频繁变动,政策科学公正性应质疑;二是有特定条件约束,针对的是因个人原因“改签后再退票”的情况,也并非人们所担忧的每个人的“集体多数”或火车晚点后损失转嫁个人承担。从客观上讲,在春运这个特殊时期,新规定的出发点可以有效地引导旅客增强购票的计划性,并尽量减少本就有限的交通资源在需求量倍增的春运时被重复占用,让运能运力尽可能地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让更多人能够买得上车票,回得去家。在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经济社会尚处于发展中的中国而言,实施这样的规定,也是出于应对供需不平衡这一客观现实的无奈,是特殊时期特殊情况下的政策“例外”。在社会生活中如果人人都恪守规则,不随意因己之利而损害他人机会均等的权利,那么这样的“例外”也就不会出现,社会也会变得更加有序。

我们生活在一个快信息的时代,这是一把双刃剑,它带给我们话语自由,也容易让我们丧失思维;它给我们海量信息,也容易让我们以偏概全;它给予我们表达的权利,也可能让我们变得偏激。在这样一个时代,我们更应当呼唤思想之理性,评品一件事一个人,切莫不加思索、以偏概全,也勿不知前因、不看后果,人云亦云,更不可用语言暴力抹黑权利自由。发展不是一蹴而就,各种社会问题与发展相伴而生,也会随着更深入的发展缓解、解决、消散,而后进入另一个阶段,这是一个客观存在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理性是社会稀缺资源,不可丢弃。(李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