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两高”9日出台司法解释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诽谤行为“情节严重”,从而为诽谤罪设定了非常严格的量化的入罪标准。(中新网 9月9日)

“以前上网看到热点话题,想都不想就转发了,现在看来,不经意间我们可能就成了网络谣言者的帮凶了”,9月9日,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白旗工务段桑根达来工区青工孟繁慧在学习网络谣言典型案例后说道。据了解,白旗工务段党委在全段范围内开展历时15天的“抵制网络谣言,争当文明网民”专项教育活动,采取集中宣讲、案例学习、网络教学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依法依规发布网络言论的责任意识。

当前,互联网已经走进我们生活中每一个角落,互联网时代使得“麦克风”从“ 旧时王谢堂前燕”变为“飞入寻常百姓家”。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让信息变得“鱼目混珠”,“鲜花”与“毒草”同在,且有时候看起来毒草往往比鲜花更美丽,让人爱不释手,马上采摘下送给好友,但到头来默然发现,我们给对方的鲜花原来竟然是株毒草,在不经意间,我们给他人带来了伤害,同时也使自己加入到“造谣者”的行列中。于是,网友不禁呼唤“借我借我一双慧眼吧,让我把这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如何才能正确应对网络谣言?根治的网络谣言这一顽疾,必须法律与自律双管齐下。法律的规范必不可少,无辜者可能成为谣言的牺牲品,“两高”关于诽谤行为“情节严重”的认定为谣言的定性定量提供了依据,使整治网络谣言又有了新利器。同时,对于我们这些网络使用者而言,切实自律,遵守共同的伦理底线也非常重要,在网络上,虽然人人都有“麦克风”,但并不等于我们可以随意“乱放风”。

不要随意传播谣言,更不恶意散播谣言,我们有责任对自己的话负责;增强我们的信息素养,任何时候不轻信不盲从,减少因为各种客观原因发出的失真信息,对于可疑信息,我们在转发前需要多问问自己是真的吗;慎重对待微博中带V的博友,不要认为经认证的或大V用户的话就等于真理,事实上一些人为吸引大家眼球,往往喜欢发布与事实出入较大的信息;在这个时代,每一名在事件发生现场的民众,都有可能成为事件的报道者,当发现网络谣言时,如果我们知道事实真相请及时站出来,利用网络告知网友事态真相。 让网络谣言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网络谣言才能止于智者。(通讯员:杜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