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进行作业时,总有些职工图简便,省事,怎样干着顺手就怎样干,怎样干着简便怎样干,把标准化作业程序当作“繁文缛节”,在工作中随意简化。在这些职工看来,不违章干不出活儿,省两道程序出不了事。久而久之,干惯了,习惯了,但笔者认为这一习惯危害很大,直接影响到一个单位的安全生产。

   事物的发生总是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一两次违章,也许不会出事。但是,这件事情如果一直发展下去,就会从作业的“简便”演变到发生事故的“质变”。试问,任何一个单位或部门制订、修订的安全规章制度,哪一条不是用血的教训换来的!等出了事故再来反思坏习惯如何不好,实在是为时已晚。所以在一开始的时候,我们就要养成安全生产的好习惯。首先,在思想上要有“违章就是危险”的初步概念。或许,个人违章暂时不会危及到自身的安全,也暂时没有造成其他影响。但是,假如因为个人的违章而危及到他人安全,危及到人民群众和国家财产安全,“违章就是杀人”、“违章就是犯罪”就已经悄无声息地来到身边。而假如个人所从事是与人身安全密切相关,就更应该时时想着“违章就是自杀”,从而处处提高警惕。其次,要认识到简化作业程序就是增加安全隐患。任何一个部门针对安全生产制订的标准化作业程序,都是在经历了认真推敲和实践论证后确立起来的,有它内在的严谨性、必要性和关联性,千万不要认为它可有可无。一个环节的细小疏漏会为整个作业埋下隐患,甚至酿成事故。这样的事例在安全部门屡见不鲜、举不胜举。第三,要消除“怕麻烦”的思想,坚持从小事做起,从小事做起,时刻用“安全”二字去检验和衡量个人的作业行为。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安全大如天,万事排最先,我们既然在安全生产中担当重任,任何事关安全的事情即使再小也要一丝不苟地做下去,真正把“安全无小事”落实到实际行动中,久而久之,安全生产的好习惯就会自然养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