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铁路新闻 > 铁路评论

横穿股道酿惨案,安全观念淡泊是要因

2017-03-27 09:42:39来源:用户投稿作者::郭志坚

笔者有喜欢看新闻的爱好,因此手机上很多新闻类APP,今晚翻看腾讯新闻时,一条关于“南京南站一男子穿越股道被卡在站台缝隙身亡”的新闻引入眼帘,不禁引发笔者深思,为何总有那么些人没有一点安全意识,拿自己的生命当儿戏。

  这不是笔者第一次看到关于乘客不遵守铁路交通法规而付出血淋淋的代价的新闻了:去年4月份在佛山一女大学生冒险站到铁轨边,与途经火车近距离“合照”被撞身亡;去年4月南京一老太铁道行走 被火车撞飞当场身亡;去年广州南站一旅客不听劝阻爬高铁顶后,被电击身亡等等。还有很多并没有报道在新闻上为大众所知的血淋淋的惨案。这一件件的令人揪心,令人同情,也令笔者不由

自主去想这一幕幕惨案背后的原因。

  笔者清楚记得,在很多铁路道口,车站都会有安全警示牌,提醒来往人群以及乘客注意安全;也记得很多铁路轨道两旁有防护网或者一些防护措施;更清楚记得在铁路车站工作人员会引导好乘客,同时对发现的安全问题会及时制止。但同样笔者也看到过视“禁止通行”“禁止攀爬”等安全警示牌如无物横穿铁路线路或者攀爬列车的人;还看到过一些为了抄近路将铁路防护措施损毁的人;更看到过不听工作人员劝阻直接横穿股道视生命如儿戏的乘客。不禁想想,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明确写到:第四十七条,行人和车辆通过铁路平交道口和人行过道时,必须遵守有关通行的规定。第五十条禁止偷乘货车、攀附行进中的列车或者击打列车。第五十一条禁止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 同时,第五十八条中清楚写到:如果人身伤亡是因不可抗力或者由于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违章通过平交道口或者人行过道,或者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造成的人身伤亡,属于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笔者想应该是人的观念有了问题,对关乎自己切身利益的“法”没有认识,自己心里没有形成一个健康成熟的安全意识,心中存在过多的侥幸和想走捷径的心理,而往往没有注意到更重要的东西——生命安全,到最后可能是芝麻没捡到还丢了西瓜。

  从交通惨案的时有发生来看,笔者迫切感受到对国人的安全观念的教育和培养至关重要,应该从现在就重视安全教育。如何从根本上减少或者杜绝此类惨案的发生,笔者认为只有转变国人淡薄的安全观念,让国人从心底开始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从而去遵守交通规则。

  一次侥幸心理,一次违反交通规则都很有可能为之付出出纳通的代价,有时候一件惨案的发生可能重创的不只是一个人,甚至是一个家庭或几个家庭。在此,笔者呼吁大家,不管是为了我们个人自身安全也好,还是为了家里的妻儿或双亲也罢,请大家提高对铁路安全的认识,同时遵守铁路交通法律法规,让我们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郭志坚)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本站观点。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场。

铁路资讯

铁路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