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唐代诗人王维的这首思情诗写出了游子的思乡怀亲之情,但也流露出了诸多的无奈,这份无奈如今依然在上演着,亲情面前咫尺又天涯。
日前,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其中提到鼓励给予员工“孝老假”。规划中称:为弘扬尊老、养老、助老传统美德,鼓励用人单位给予员工在其老年长辈生日、老年节以及需要康复服务、临终关怀服务支持时探亲休假。(9月1日《新京报》)
鼓励单位给予员工“孝老假”而不是以文件,法规形式出台,这无疑又是像皮筋,带着极强的伸缩性,政府本意可以理解,但是不能让这份美感再度成为一种雾里看花的现象。
理想丰满,现实却骨感,如今随着生活工作节奏日益加快,机械性已成为一种常态,除了需要完成自身的工作外,还要照顾个人小家,又哪有多余的时间常回老家看看。不是不愿回,是没有时间回,加班常态化已经禁锢了思乡怀亲的念头,当然,所处角度不同,立场自然有区分,用工单位因为人手少,工作量大,几乎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如果给予这个福利,那么工作必将陷入被动。作为员工也是有苦难言,相对于单位而言,个人毕竟是弱势群体,如果任性的选择请假或者强行离开,后果是不敢想象的,也伤不起。
其实,随着国内交通网络的日益发达,尤其是高铁网的逐步完善,已经为“孝老假”提供了坚实的推广平台,回家已不再是从前的难以上青天,动辄需要几天时间,省际之间最快的一个多小时就可以到达,远一点的也就是10小时之内,如果用工单位能切实的站在员工角度去衡量下,这个问题根本就不算难题,提倡人性化管理的今天,尊重员工的想法,尽量满足员工的合理要求也是单位优良发展的宝贵财富,而不是拿出本单位的所谓休息工作制度来作为衡量的标尺。一度让福利成为纸上谈兵,长此以往只会降低政府存在的尊严,更是让法律和法规成为一纸空文。
“孝老假”的出台,无疑会受到社会各界的推崇,在大气候面前,无论是企业还是事业单位,都应顺应潮流,合理调整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让员工本该享受的福利实在的享受到,在释放正能量的同时,也会一并收获职工给予的回报,用感恩的心加倍工作,小家温馨,大家才会更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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