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朋友圈流传“徐州高铁站发生持刀砍人事件”视频。当晚,徐州警方经认真核实,在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此消息纯属谣言。6月12日,“徐州警方警情通报此案最新进展,嫌疑人卫某已依法被行政拘留。(6月12日人民网)

近年来,利用电话或是网络平台,制造谣言对政府及企业、个人进行攻击,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事件已越来越多见。而对于铁路部门的谣言也是五花八门:火车票价提升、高铁辐射导致不孕不育等等消息层出不穷。

有的人制造、传播谣言是为了一时无聊,而多数人都是为了炒作自己、提高知名度,再利用知名度来谋取金钱的一个过程。所以利用热点词汇,编造虚假信息,吸引不知情的人们来点击、阅读是造谣者的惯用套路。2013年9月29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29日出台司法解释,明确界定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认定标准,将网络虚假信息的裁判标准上升到了犯罪的高度。

关于谣言,有一个很有意思的公示:谣言=(事件的)重要性×(事件的)模糊性。在这个公式中指出了谣言的产生和事件的重要性与模糊性成正比关系,事件越重要而且越模糊,谣言产生的效应也就越大。当重要性与模糊性一方趋向零时,谣言也就不会产生了。

为了维护网络给我们带来的有益的一面,每个网民都应当自觉担负起不造谣、不传谣的社会责任,每个人都应该成为谣言的终结者。即便是看起来没有恶意的谣言,也不应当制作与传播,因为那样至少会造成信息冗余。而怀有恶意或别有用心的网络谣言,则是公共危害,必须抵制。

网络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具有网民自治性,网民的网络自由也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取决于网民的自律程度。一个谣言横飞的网络势必阻碍网民的网络自由,而如果每个网民都成为网络谣言的终结者,则必然会保持网络环境干净,保障网络空间自由。

在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能发布媒体,在面对谣言澄清真相的时候,也许我们无法阻止他人的质疑,但我们无疑可以用更好的方式,让下一次同样的谣言还没穿上鞋就止步。

(尤雪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