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网上热议的两则关于道德的报道。一件是高铁上的让座风波:一个女儿带着年过80的老母到成都看病,没有买到全程坐票,在她们占据一个女生的座位后,女生上车,要求交出座位,老人女儿交涉无果后,这位女儿态度很不友好。当另一位男子给老人让了座后,老人女儿对之前拒绝让座的女孩说:“年轻人应该多学学”。另一件事是发生在郑州飞往北京的航班上,一小女孩嚷嚷要上厕所,她奶奶竟然直接给她裤子扒了,然后让她就蹲在座位下面开始哗啦啦的开尿了。

“道德”在辞海中的解释为:以善恶评价为标准,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人的内心信念的力量来调整人们之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贯串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如社会公德、婚姻家庭道德、职业道德等。它通过确立一定的善恶标准和行为准则,来约束人们的相互关系和个人行为,调节社会关系,并与法一起对社会生活的正常秩序起保障作用。有时专指道德品质或道德行为。

道德首先是以善恶为标准,是与法律一起共同约束人们行为的一种规范。那么我们评价一个人是否是一个有道德的人,就不应该用一些道德模范的行为作为标准。我们应该向雷锋同志学习,但不能以雷锋同志的行为作为日常行为的标准。前几天有朋友和我说:“我捡了台高档手机,放飞到天上去了1我忙问怎么回事?原来是朋友前一天在公园电话亭捡到一部没电的手机,估计是手机没电了到电话亭打完电话忘记拿了。朋友拿回家充好电第二天早上带到公园,接到失主电话。对方态度恶劣的要他交还手机,并专称手机有定位功能别想藏起来!朋友一听来气了,当时就买了两个氢汽球绑上。也许不少人会同意我这位朋友的做法,但这种做法是有违公德甚至有违法律的。这就是失主对他人的道德水准要求太高,也许他认为捡了东西就应该冒着雨雪在原地等上几个小时才对。但也正因为这个高的道德水准让很多人为捡到手机飞上天的行为不以为然甚至赞同。

把道德标准定得太高就会显得社会整体道德的缺失,而将真正违反社会公德的不道德行为忽视甚至赞同。所以我们不防把道德的标准降低一点,社会中的大多数人都是“常人”,都秉行着“常人”的道德标准,道德是有其制度基础的,脱离制度支撑的道德高标准只能是空中楼阁。只需坚持日常的道德,即可满足社会对于“善”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