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有几名男子买了短途火车票,却坐起了长途车,列车员检查时发现了这种状况,没想到反而挨了一顿打,多人劝阻,乘客几个人依然不依不饶,列车行驶到襄阳火车站后,公安局组织治安民警,特警等47名警力赶赴现场处置。(2016年01月06日高铁网)

乘车“逃票”就跟排队“夹楔”一样,是不是中国特有的一种行为我不清楚,但是这类行为在中国一定是远远多于其他国家,我想这一点应该没有人会持反对意见吧。在中国,“逃票文化”由来已久——过去街边只要有打把式、卖艺、耍猴的,都会围着一大群人在那看热闹,等到卖艺人一要收钱,哄得一下子都散了,对吧。(话扯远了) 现在也一样,乘车、坐船、看演唱会、逛旅游点,基本上只要你卖票,那就有逃票的。网上更是充恃着各种逃票攻略、省钱秘籍,还有人交流着各种逃票的经验和心得,似乎感觉谁能够成功逃票谁就很“聪明”、很有“本事”,甚至很有“成就感”,更有一些人将这当成茶余饭后吹牛、显摆的话题和资本。但是,逃票逃得这么“理直气壮”,甚至动手打人还真不多见。

据说这几个 “老兄”已经不是第一次用“买短途、蹭长途”这种方法来逃票了。这次之所以动手打人,按笔者分析原因有三:一是觉得丢了面子,挺大的人耍赖没成功,旁边这么多乘客看着,脸没地方搁;二是仗着自己人多势众,想把列车员吓走;第三,也是最最主要的——在逃票的人眼里,天上永远飘着五个字:“那都不是事”。因为他们把逃票定位在“占便宜”上,认为“占便宜”是一种“智慧”,与道德无关。

但笔者认为,这话只说对了一半:确实与道德无关。因为它实际上已经跳出了“道德”圈子,进入到违反“法规条律”的范畴内了。《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已经明确了对“逃票”除按规定补票,核收手续费以外,还必须加收应补票价50%的票款。”的处罚规定,各地的旅游点、地铁站的《游客(乘客)须知》的大牌子上也都会写着不买票一旦发现如何如何处罚,最含糊的也会写上一句“后果自负”之类的警告。这几位逃票“老兄”就是用自己的以身试法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

春运临近,铁路部门每年一次的“大考”即将到来,买票和逃票分别考验着乘客和铁路部门诚信和责任。其实大家都知道,这类看似的“小问题”最终折射出来的是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和国民的整体素质问题。我们的国家在不断地发展,社会在不断地进步,经济实力和在世界上的政治地位也都在不断的提高。我们在为自己的国家感到自豪的同时,是不是也应该从自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为中国文明的进步与经济的发展一同先前迈进而做出努力呢?让这种“转基因”似的另类“智慧”早一点在中国彻底消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