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4月1日起,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乘车将使用统一的专用车票样式,退票或改签产生的退票款“直接退回购票所用公务卡或账户,不得退给受助人员”,以杜绝“跑站骗票”的现象。(北京青年报)

自2003年起建立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以来,铁路部门和各地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帮助了大量的受助人员,得以让受助人员及时乘车返乡。 本着服务社会的初衷,铁路部门在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服务方面也出台了很多的政策;但是这样的爱心之举却被一些恶意求助人员利用,成为他们换取救助资金的渠道。

据了解,在实际工作中,无法对受助人员进行各项核实,一些恶意求助人员在取得车票后自行到车站退票、改签、或转卖他人,后将票款据为己有。为此,民政部、中国铁路总公司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专用车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在《通知》中,通过对受救助人员使用专用车票的方式来与一般旅客车票进行区分;并明确规定,受助人员在进行购票、改签、退票时,票款将直接退回购票时的公务卡,该过程中将不再产生票款现金。

本是各部门联合服务社会弱势群体的爱心之举,却被恶意人员利用为自己谋取利益,将国家专项救助资金据为自有,已经严重的扰乱救助管理工作秩序。为了能够让真正需要帮助的救助人员得到帮助,并杜绝“跑站骗票”现象,各地救助站也积极采取各项措施,通过加强对受助人员核实、确认,并建立各地救助站联网机制,加强监督力度。

无规矩不成方圆,《通知》的出台,能够从制度的层面不给恶意求助人员留下套取资金的漏洞;不仅仅是制度的约束,各地民政部门更应加强与铁路部门的沟通联系机制,使各车站与当地救助机构实现有机对接。铁路部门也应该加大监督力度,铁路车站在对被救助人员进行售票、改签、退票服务过程中发现有异常状况时,及时向救助管理机构通报并核对情况,莫让爱心之举付东流。(王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