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铁路总公司宣布,自11月1日起,铁路部门为境内乘坐火车的旅客提供人身意外伤害险业务服务,旅客可自愿投保。(中国新闻网11月3日)
火车票价里包含了意外人身伤害保险费,这个事要是在2013年前,有些旅客不一定知道。因为在2013年以前,我国铁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实行的是强制性行业自保,价格占票价的2%。2013年,强制性行业保险被叫停后,关于乘坐火车出行发生意外伤害后,如何保障旅客权益,就一直在争议。 比较趋向一致的意见是,不管采取什么方式,最好把选择权交给旅客,买不买保险,买哪家的保险,由旅客说了算。此次铁路部门重启乘客意外险,改强制为自选,就是顺应民意之举。
与以往保险费占票价2%不同的是,此次铁路部门推出的“乘意险”,保费为3元,最高保障30万元意外事故、伤残和3万元意外医疗保险金。无论出行距离远近、票价高低,一律“一口价”,这点有些旅客表示接受不了。试想,乘20个小时的火车与乘2小时火车,风险能一样吗?但话又说回来,出门在外风险总是有的,保险保的就是意外,谁又敢担 保时间短就一定不会有事呢?况且,铁路部门新推出的“乘意险”保险费用比较低,保障金额相对较高,一旦发生意外,保险总会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
“乘意险”从本质上看,是一种商业险。能否实施下去,应由市场来选择;买与不买,旅客来决定。 笔者认为,要是过分在保险费用多少上纠缠难免会走上极端,也理解不了铁路部门推出“乘意险”的目的和意义。俗话说“公生明”,以往实行强制行业险的时候,大部分旅客只有在发生意外需要索赔的时候才知道自己已经交了保费,旅客乘车是“被保险”的,车票上的强制保险难逃“霸王条款”之嫌。现在,实行自主选择,主动权在旅客手里,费用公开透明,此举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铁路部门增强了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民众打消了疑虑,压缩了臆想空间,何尝不是一大进步?
从铁路部门推出“乘意险”的举动中,我们不难发现,公正并非遥不可及,只需要我们迈出一小步,就可以收获文明一大步。以公开促公正,让公正既有制度保障,又有落实主体,又何尝不是最有效的工作方法呢?(谢晓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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