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非控股合资铁路建设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首次明确,在坚持铁路运输统一调度指挥的前提下,项目公司依法决策运输管理方式,可委托铁路运输企业进行运输管理,以发挥铁路运输企业的专业管理优势,提高运输效率;也可由项目公司自管自营,铁路总公司在列车运行图编制、运输组织等方面给予支持。(世纪经济报道)

民资进入铁路,这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吸收社会资本、民间资本的目的,不仅是减少国家投资的压力,减轻国家大投资引起的后遗症,更重要的是提高投资效率,提高铁路建设的效率。

但是,一直以来,民资入铁路的积极性并不高,企业家们顾虑重重,表现为:一是很多投资者认为,铁路虽是块“肥肉”,但由于国有制度和民间铁路技术空白等相应问题的制约,所以很多民资都是一种“隔岸观火”,还不太愿意“身临其境”。加之中铁总的巨额亏损,更是让社会投资人惧怕巨额资金的投入只是为国家“买单”。二是社会投资人无法看清盈利方向。企业家担心进得去,出不来。民资进入铁路需要投入的巨额资金,资金回笼速度不言而喻。拿铁路现在的运营状态来说,能够确保收益的无非有两个方面:货运和高铁。而现在部分地区货运量紧张,经济收益杠杆已经失衡;而高铁修建费用极高,一般民资根本无法承受。三是我国铁路不仅要负担民用业务,更有巨大的国防需要。如何在制度上、经营模式上合理的推陈立新,真正让民资“有利可图”,才是社会资本进入的根本要素。

而目前上述问题不再是坚冰不可摧,社会资金进入后,可以成立单独项目公司,拥有经营权甚至可以有所有权,为的就是充分尊重企业的自主权、话语权,由企业家去选择“投不投、往哪投、怎么投”的问题。至于投资者担心的公平环境问题,《意见》明确,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用特许经营、股权合作等方式,通过运输收益、相关开发收益等方式获取合理收益,可实现多样化赚钱。不仅如此,目前我国部分铁路运输产品价格也已放开,可以由企业自主定价,《指导意见》助阵民资入铁值得期待。

诚然,吸引民资入企仅靠政策鼓励是不够的,实现吸引民资入铁依然路漫漫其修远,我们需要的不仅是一套制度,更是相关部门的积极作为。

(文/艾雨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