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客户服务中心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乘坐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全部座位、其它动车组列车一等心上座位。(中国青年报)

无疑,这是铁路部门和其它部门连袂向“老赖”们挥了一记重拳,目的是让“老赖”们享受安全、舒适、迅捷的出行受阻,迫使其去除“赖”的本色,使其“返璞归真”!

但笔者认为,这需要有完善的制度才能保证落实好。即:堵塞“老赖”其他旁门左道的出行方式。

大家都知道“老赖”们被受阻后,本人要出行,用个人身份信息显然不行,但他们可以用别的人的身份信息购买车票,以别人的身份乘车。据悉,相应的部门对这方面的检查控制并不严密。所以,乘车例检时要严格检查车票的同时更要严格检查个人信息,杜绝“张冠李戴”、“鱼目混珠”;对出现的使用别人身份信息的情况,一经发现,除作废其车票和不允许其乘车外,同时,对个人信息本人提出警告或处罚,让他们不敢再同“老赖”为伍。

对“老赖”盗用或借用铁路员工的身份乘车的,乘车及列车检查车票时,可以与铁路员工的信息进行比对,或强化验假证机制,发现造假或借用问题严格追查、严肃处理。

总之,就是要通过严管严查,控制“老赖”们专空子,利用其它途径达到理想出行的方式。

否则,“老赖”坐不上高铁也只是一句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