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总公司最近通告取消高铁免费矿泉水,但公众对于矿泉水采购仍存诸多疑问。一瓶免费矿泉水的存废,表面上似乎只是公司的经营自由,但事实上它已经关系到公众的知情权,以及一个国有公司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宏大命题,容不得小视。(7月31日 新华网)

尽管铁路总公司取消高铁免费矿泉水的通告已经一月有余了,但这嘲水仗”却仍在继续。面对网民的吐槽和舆论的质疑,铁路方面并未见有太多回应。 笔者不解,就取消免费水这么简单的一个事,为何把铁路部门推向了舆论高点,弄得像成了“人民公敌”一般要向所有人做个交待?

作为一名普通的消费者,都经历过许多商家促销及免费赠送等活动,通常主办方都会在宣传板不明显的位置标明“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言外之意就是“我说咋办就咋办”。 别小看这句话,关键时刻发挥大作用,很多消费者在不满或提出异议质问商家时,商家只要亮出这一行小字,所有问题都没有了。

回到铁路送水的话题,当初为宣传高铁,提高旅客满意度,以及彰显服务品质铁路部门采取了乘车送水的活动,类似这样的营销推广方式很多商家都使用过,不同的是大多商家是短期赠送,而铁路部门则是长期赠送,并且持续了近十年。自开展送水活动以来,互联网上关于高铁的“水仗”从未平息过。更有某大学生曾因高铁路赠水为“西藏5100”而状告铁路,面对种种杂音与争议,这种赔本赚吆喝,费力不讨好的买卖换成哪个东家老财都不会再继续了。所以,铁路今年毅然决然的取消了免费矿泉水。

网友们眼见着免费的矿泉水没了,白捡的便宜没处捡了,自然心里不乐意。所以,又开始在水的招标程序上大做文章,用舆论倒逼企业行为。 笔者认为,企业的服务与发展离开不社会的关注与监督,但如果外围过多的干涉内部业务事项必然影响企业正常的运行。上有国法,下有家规,中间还有许多相关的监管环节,即便有不合理不合法的情况发生,那么也是相关部门的责任。作为老百姓更多的应该关注企业的服务,特别是像铁路这样影响国家经济动脉,影响国民生活的大型企业。在接受企业种种关照的同时,理性的对待企业,让企业在阳光下运行发展。(邹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