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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中的言与行 写在第十四个安全生产月

2015-06-16 10:54:36来源:用户投稿作者:孙彦

今年五月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的时候,再一次听到“湿猴理论”:三只猴子被关在笼子里,笼子中有个梯子,梯子上有串香蕉。每当一只猴子试图去拿香蕉的时候,就会触发一个机关向其它的猴子泼冷水。一段时间后猴子们老实了,不再去取香蕉。此时用一只新猴替换笼内的一只猴子,新猴刚准备去拿香蕉,就被另外两只猴一顿痛打。接下来再次用新猴置换出淋过水的老猴子,直到最后把所有三只最初参与实验的猴子全部替换掉的时候,奇迹的一幕发生了:虽然三只新猴都没有淋过水,但是它们都不去碰香蕉。因为它们知道,碰香蕉会被别的猴子打。但至于为什么会被打,猴儿们谁也不知道。

事实上,这个成为“理论”的实验出处并不明确,甚至有杜撰之嫌,然而却并不影响这则非常具有画面感的故事在管理学中的意义。譬如在安全工作中,“湿猴理论”告诉我们:在一定的作业环境中,从业人员一定要知道什么事情不能做、什么行为不能有,也就是要知道这个作业环境的安全底线在哪里。在安全工作中,所谓无知者无畏、初生牛犊不怕虎般的莽撞在安全管理中反倒不是最可怕的,最危险的其实是无知者无所谓。

这让我想起我们每个工地都会留存备查的安全技术交底。关于安全交底,我有一次印象非常深刻的培训经历,当时授课的是国家安监总局的一位专家,在讲到安全交底由谁来编制的时候,专家加重了语气说:安全交底、安全措施由技术人员编制,安全管理人员不负责干这活儿。实际上,专家的这番话是有法规依据的,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安全交底由技术人员来编制的道理很清晰,因为技术人员对施工环境、施工工序和工艺的了解程度使其制定出的安全措施更有针对性和有效性。也许有人会问,项目上的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呢?项目的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对安全管理工作的角度是不同的,安全员更需要侧重的是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品的不安全状态来辨识施工现场的违章、违规和潜在的危险源,这也就是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言”与“行”:技术人员注重从文字上给作业人员以安全提示,而安全员则注重对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予以监督。

多年的施工现场和安质部的工作经验使我对安全工作有一些粗浅的认识,同时也深切的体会着不论是公司的安全操作规程还是国家部委的安全标准、安全规范,甚至是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注意事项,都是由无数大大小小的事故产生经验总结而来,甚至很多条款是从事故中逝去的生命所带来的警醒,所以施工企业更要重视安全规范、牢记安全知识、从深层次理解安全管理。有人将安全管理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就是要我安全,第二是我要安全,第三个层次是保障他人安全。简单的几个字,却能把一个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划分出高下。目前我们身边停留在第一层次的企业似乎更普遍,尽管面对着国家高压态势下的安全形势,仍抱着“危险不会轻易发生”的侥幸心理,把抢进度、要效益放在了第一位,使安全工作不能有机结合进日常的管理之中。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更像是为了配合各级检查而准备的,安全交底上面随也有作业人员们的签字,但作业人员也只是签了个字,走走形式罢了,最终这些资料除了迎合检查时能剩下的时间,却一直躺在卷柜里。

依照2014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股份公司从去年八月开始,适时推出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平台。关于平台的使用,不论是从新《安全生产法》的角度,还是国家的“十二五”规划关于信息化建设的角度,都是一个发展的必然,既然我们无法回避,就应该下力气去做好。至少,在我看来,目前平台中的隐患库应该说是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好最生动的教材,每个人都应该去认真研读。安全工作吸取别人的教训代价终归要远远小于亲自经历。

孔子曰:始吾于人也,听其言而信其行;今吾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这个道理在安全工作中亦然,安全工作落在纸上:层层签订安全包保责任状、相关单位间签订安全协议都不是最终目的,我们的最终目的是要落实在“行”之中:守法遵章、言出必行,方能获得安全生产的有序推进,也就才能很好的诠释今年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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