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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危险品乘火车是“无知”还是“无畏”?

2015-04-02 09:50:54来源:用户投稿作者:王成成

  据民警介绍,潍坊火车站每天能查扣七八十例危险品,春运和两会期间最多一天能查扣130多例,春运期间总共查扣了3000多例危险品。(人民网)

    虽然携危险品乘火车被查已经是屡见不鲜,但看到这些数字却令笔者震惊!有了那么多的先例,为何仍有如此之多的危险品?细细想来,笔者认为原因有二。

    一是部分旅客对于“危险品”的定义模糊。何为危险品?铁路规定,凡受到摩擦、撞击、日光曝晒、温度变化或遇到性能有抵触的其他物品等因素的作用,能够发生燃烧、爆炸、中毒等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的物品,统称危险品。有些旅客由于自身原因,并对网络、报纸等信息接触少,以致于“危险品”没有清晰的界限,无法正确区分所携的东西是否为危险品,也就“想当然,所以然”,近日携信号弹乘车的张某就是其中的一员。

    二是对危险品的危害性认识不透彻。有些旅客为满足自身的“目的”,“明知故犯”,视规定为“儿戏”,公然挑衅安检。看似“无畏”,笔者看来更像“无知”。要知道,火车上人流密集,挤在一个小小的空间内,危险品保管稍有不慎不仅危及自己的生命,更将列车上其他旅客的生命安全置于危险境地。湖南常德一女子的行李袋掉在地上,短短1分钟不到,包里就射出数发子弹,伤到两名乘客。当然,诸如此类的悲剧不只一两件,希望每位旅客都能吸取这血的教训,莫让悲剧重演。

    那么,在危险品环绕的今天,如何保证旅客安全?笔者认为,防范危险品上车还需各方努力。铁路在不断加强安检力度的基础上同时加强宣传力度,进入小区、工地等地进行宣讲或者通过屏幕投放等方式普及危险品知识;社会媒体应及时报道相关新闻,让人们意识到危险品对公众安全的危害性;当然,最重要的旅客本身。应不断加强对危险品的认识,提高安全出行意识,同时也要互相监督,发现有其他旅客携带危险品及时善意劝告,共同维护好乘车安全。

    无论携危险品乘火车是“无知”还是“无畏”,都应该进行反思,莫再把自己和其他旅客的生命当“儿戏”。铁路的每一项规章都有一个血的教训,旅客们应引以为鉴,自觉遵守铁路规定,莫再“任性”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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