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Go,Go!好宝宝。当心避开小朋友。”昨日下午,黄鸣不停发出口令,在导盲犬带领下,她稳当地走在回家路上。遗憾的是,导盲犬并不能时刻陪伴在她左右。3月6日,她准备乘火车去南京,但导盲犬遭到拒载,她不得不取消了行程。(中国经济网 3月12日)

经常出门的旅客也许都看到过,在火车车厢的头部、公交车上都设有残疾人专用座椅,在火车站的站台上我们也经常看到工作人员扶着老弱病残人员登车。可以说,社会上对残疾人的出行还是给予了很大的支持。然而也有遇到麻烦的。比如,盲人黄鸣就遇到了一件心堵的事,本来已经安排好去参加的导盲犬培训活动,因为不能带着自己的爱犬登车而被迫改变了计划。目前,民航、公交等都允许盲人携带导盲犬乘坐,而惟独铁路不允许,作为一个大众化的交通工具,铁路部门的“霸王条款”是如何制定的呢?制定的原因又是什么呢?

据《铁路运输规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铁路部门不允许旅客携带动物进站上车,主要是因为铁路具有运输距离远、旅途时间长、乘车人数多、旅客相对集中等特点,旅客携带动物上车易影响到其他旅客,且易发生其他不确定情况。

单看《规定》也不无道理,还是本着大多数旅客利益出发的。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又有明确规定,盲人携带导盲犬可以进入公共场所。法制社会下《规定》当然不能偏离法律轨道,所以铁路部门又出台了一些细化措施,为盲人等重点旅客出行提供了进站、乘车、出站等“一条龙”预约服务,如需将导盲犬带往异地的,可在车站办理托运手续。

这么看,虽然铁路部门对盲人出行做得不如公路、民航那么尽如人意,但也没有歧视之意。期待以此“事件”为契机,铁路部门会把特殊旅客出行的“绿色通道”建设得更完备更完善。优质的服务往往体现在细节上,而细节往往又决定工作的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