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30日,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一纸诉状将上海铁路局告上了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缘起是,2014年5月15日,浙江消协接到了消费者陈伟的投诉,4月陈伟购票乘车后,出站时发现车票不见了,要求补票遭到反对,后将车站告上法庭。(中国经济周刊 2015年2月3日)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在网络、电话订购票,大家也都了解通过电话订票后要24小时内取票,否则票将返回;网络购票后需要开车前到代售点、窗口换纸制车票,这样的条条款款大家都能清楚记得,为什么到了自己过失丢票后,就会反而对铁路各项制度、各种刁难、各种不妥协,经过反复的推敲与争辩,铁路的制度是为维护大多数旅客的利益制定的,同时在全国反恐安全的形势下,实名制购票、进出站都是必须执行的,如果是非法分子无票进站,那么带给旅客的就不止是一张车票的价值。铁路系统一直是都是按规章办事,无规矩不成方圆,正是因为有了铁路,您才会在冰冷路滑、雾霾恶劣天气安全出行,任何不可抗力的因素我们决定不了,但我们自身力所能及的责任与义务势必要履行的,在我们享受铁路各项便利措施服务的同时,也要为铁路运输安全及候乘安全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在一年一度的春运中,更多的黄牛在采用不同程度的手段来掌控票额,提示大家,在乘车前丢失车票,可提供具体信息进行补票,然后再列车长开具证明到下车站进行退票款补回。如果到站不能提供有效的车票,将不予放行,所以要留存好自己的车票,不要轻易扔掉,每张票面都有我们的真实身份信息,如果让不法分子捡到,也会危及到我们的信息安全。

不要让我们的利益,在春运中错变为“疏漏”,车票丢了属于我们自身的责任,不要让车票损失了春运的整体安全,每一个旅客都该拥有一个平安、温馨的春运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