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1月31日讯,1月30日,省消保委接到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的裁定书,对省消保委提起的消费维权公益诉讼案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当天,省消保委向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今天又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出请求立案监督的报告。(2月1日,浙江日报)

浙江省消保委因铁路部门实行火车票挂失补政策,而把浙江地区铁路主管方上海铁路局告诉讼于法院,在得到法院官方因证据不足不予立案的裁定后,又提起上诉至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这件代表着消费公益维权的诉讼案件,一时间成了网络新闻,纸质媒介,乃至成了社会公众聚焦的热点话题。那么,“拍案而起”的消费诉讼案,缘何于在社会起到这么大的轰动效应,释放了哪些信号?值得我们深思。

任何事物也都有其相对性,铁路部门此次作为“被告方”,理应有它存在的必然性。

铁路部门在最近几年虽然经历了改革重组之路,也使铁路顺利转变成了市场化运作的企业,但是在关乎于铁路运输组织改革之便民措施制定的时候,压根就没有充分的调研市场,失去了市场调查的主观能动性,没有第一时间掌握社会民众对出行需求的第一手资料,这种完全沉醉在自我运作方式体制中的铁路部门,还是没有能够完全摆脱其“自闭性”的工作思维,从而为今天的浙江省消协控诉上海铁路局案件埋下了伏笔。所以,在市场化进程中的铁路部门,虽然顺应了市场的发展,但是还是没能够跟进市场,贴近群众,走进民众的心坎,铁路部门应该学习其他改制比较早的企业,涉及到公众出行利益的政策制定的时候,不妨借鉴其他改制企业的先进经验,举行听众会,让社会民众参与到惠民政策制定与落实工作中,那么,铁路部门才不会走这么多冤枉路。

“铁老大”惯性思维不打破,铁路部门在社会的地位及印象永远是社会民众吐槽的对象。

敢于公然向传统强势单位“铁老大”叫板,仅从浙江省消委其勇气角度来讲就丝毫不亚于本事件的热度。为何,原因在于社会民众看来,铁路部门是一个比较强势的部门,而且这种印象,在民众的印象里已经根深蒂固的存在,以至于“铁老大”成了铁路部门的代名词。所以,但凡是铁路部门出台何种关于铁路运输的措施,不管是否有存在的必然性,都会不可避免的遭到社会某类群体的不解,甚至是诋毁。时间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而尚未被市场检验的铁路运输政策,往往因为社会舆论的压力而流产,铁路部门恰恰反而成了社会弱势部门。现实的真相就是“铁老大”早已是过去的代名词,现在的铁路已然是遵照市场化运营的公司了,实行其企业权力与义务。假使民众依然对铁路部门抱有“铁老大”的惯性思维,不假思索便给铁路部门戴大帽子,那么,再好的惠民运输政策的出台,也丝毫买不了任何账。

向“铁老大”叫板,直观的表露了社会民众的出行得不到铁路部门的满足,以及铁路部门需要做出的巨大改进,惟有尊重社会,尊重民众,尊重市场,那么铁路才不会成民众的吐槽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