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铁路为了提高客运服务质量、增进与旅客的感情,在广大员工中提出了一个服务口号:待旅客如亲人。而且铁路部门朝着这个方向做出了很大的努力。譬如:不断建设新的铁路线,努力开发技术提高列车速度及舒适度,更新硬件设施,开设12306网站、客服热线及铁路微信、微博,修改有关客运规章以适应旅客需求,等等。并且这些举措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

然而,在铁路努力践行“安全出行、方便出行、温馨出行”的时候,网上却时有一些小插曲伤害了铁路人的一腔热情。如有的旅客持二等座车票强行乘坐一等座,有的人无票却强闯检票口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有的旅客丢失车票被工作人员按规定补票后状告铁路,等等。面对这些不愉快的音符,我们不由得思考应如何定位铁路与旅客之间的关系。

旅客是亲人吗?亲人是指和自己有着直接血统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感情非常好的朋友也可以称为亲人。亲人在一起时是非常自然放松的,高兴时要中哈哈大笑,生气时可以板脸发脾气。铁路要求员工把旅客视为亲人,其出发点是好的,但实际上就有点显得一厢情愿了。毕竟,旅客按约定支付运费,铁路按约定提供优质的旅行服务,各负其责就好。

按照铁路客运规章里的定义,旅客是指持有铁路有效乘车凭证的人和同行的免费儿童。除特殊乘车凭证以外,旅客的有效乘车凭证是指车票,而车票是铁路与旅客之间签订的运输合同。那么,铁路与旅客的关系就应该是运输合同的甲乙方的关系,双方应按合同约定享受权利和履行好自己的义务,顺利完成运输合同,这就是一次愉快成功的合作。

随着法制的健全,合同、协议已经广泛地应用到社会生产、生活中。铁路需要的是不断地完善自我,努力满足旅客的出行需求,在履行运输合同中,合理、合法、合情、不卑不亢地为旅客提供良好的旅行服务,旅客也应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履行自己的义务,双方在合同的约束下是一种合作关系,应当互相尊重、理解、宽容,为建设和谐社会尽自己的努力。(梁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