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岭市石桥头镇,一名衣着破烂的外来“瘫痪”乞讨者身挂放音机,伴着凄凄哀哀的歌曲,以四轮滑板代步双手支撑着沿街乞讨,引来许多群众纷纷施舍。但到了一处人迹稀少的公交站亭时,这名乞讨者就开始“卸妆”,卸妆后的瘫痪乞讨者蹦蹦跳跳腿脚和正常人一样灵便。(12月8日  网易图片新闻)

看见这新闻,笔者已经见怪不怪了,前几日不是刚发生四个男子手戴名表、用的是最新款的iPhone 6手机,乘飞机到重庆组团乞讨的新闻吗,打“飞的”乞讨,笔者也是看醉了。乞讨这一行当自古就有,但是那个时代是真正的贫穷,遇上灾年,整村整寨的人都会外出乞讨求生。不只从何时起,一些身体健康却好吃懒做的人,还有诱骗儿童乞讨,利用人们的善心,假扮成乞丐乞求人们施舍,私下却过着富足的生活。有人笑称他们是“城里磕头、回家盖楼”,也有人说现在又升级了,是“城里磕头、回家盖楼、出国旅游”。乞丐背后的生活让更多的人加入到这一行列中,人们已经分不清真假乞丐。原来印象中沿街乞讨的乞丐,衣衫褴褛,蓬头垢面,无家可归,露宿街头,乞讨时有的还特意将残肢露出来,他们处在社会最底层,吃上顿没下顿,实在可怜,我等亦多次施舍,感觉几块钱对自己不算什么,但是多给他们点,他们就能吃好点。若是救助了真正有困难、真正残疾需要帮助的人,我们也会为自己的小小善举感到高兴,但是接受了施舍的人却拿着钱去住酒店、吃大餐、买车买房,这样的乞讨者还需要我们同情和施舍吗?

笔者搜索了我们国家相关政策,对于城市中的虚假乞讨者,还没有明确的法律约束,只能在道德层面进行批判。但是对于真正的乞讨人员,在2003年8月份我们国家就出台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当中对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明确了相关细则。救助站的工作性质是无偿救助+遣送,对来到救助站的救助人员,救助站会联系受助人员家里,并帮助其返乡。但实际情况往往是,有人不愿进救助站,比如本文中的假乞丐;有的人不愿从救助站出来,这样的人一般是好吃懒做,赖在救助站白吃白喝白住,给救助站带来很大压力。

对此,笔者提出一点点建议,仅供参考:

1、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政府救助中来,如成立私营救助站、养护所等,折政府给予私立救助单位或个人在税收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减少政府在这方面的压力;

2、多部门相互合作,进一步完善救助体系,公安、城管、物业等部门将流浪乞讨人员引导至救助站,有疾病的可以联系医院,医院在治疗费用方面给予相应减免,少部分由救助站支付;

3、对虚假行乞等骗取人们同情心的人员完善相关法规,制止这种行为,减少社会影响。(文/刘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