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晒”,作为互联网时代流行的交友和沟通方式,让许多网民特别是青年网民乐此不疲,甚至已经形成了一种生活习惯,衣食住行无一不“晒”,争奇斗艳样样皆“晒”。诚然,一个“赞”或一句评论能够加强沟通、促进感情。但是不可否认,“晒”字当中更有许多炫耀的成分,博得网友的认同感能够增强自己的满足感,甚至有的人为了获得满足感而上了“炫”的瘾,对一些人而言“炫”已经成为一种精神鸦片。当“炫”的多了,大伙儿便见怪不怪,为了“惊呆”“小伙伴”只能猎奇,于是乎,芜湖 的两个小伙儿让大家都“惊呆”了。虽然对于“炫”这种行为大家莫衷一是,但绝不能触碰法律底线这个原则是认可的,行为人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在铁轨上摆拍的两个小伙儿终于“众望所归”的被绳之以法,从铁轨旁“炫”到铁窗内,不知两个小伙儿能否认真反思自己的行为,但他们所反映出的法治思维淡薄的问题,则应该引起更多的反思。
从十八大的战略部署到四中全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步伐已经越走越快。作为普通的公众或许会觉得这些方针政策是抽象的,是遥远的,但恰恰想法,这些就是源自我们身边,并且关乎的我们的切身利益。单就这两个小伙子而言,若他们不知道其行为是违法的,则是基本法律知识的缺失;若他们知道其行为是违法的,则是法治思维的淡薄。
令人遗憾的是这两个小伙却又接受过高等教育,是完全具备认知能力、分辨能力和自控能力的,只为一个“炫”字就轻易触碰法律底线,这种视同儿戏的行为着实让人气愤。虽然不能以偏概认为他们代表了某个群体的法治观念,可相同行形径的又岂是少数,之前南京最美铁路一经普光,拍照留念的比肩接踵。对于铁路大家是何等的熟悉,但对铁路相关法规却又是何等的陌生,问题的严重性足见一斑。
强烈的对比反映出的正是加强法制建设的紧迫性,科技进步和时代发展带来了新问题与新矛盾,需要新的法律法规去解决。网络不是没有监管的灰色地带,虚拟世界更不是逃脱惩罚的圣地。移动互联网时代“炫”可以被当做彰显个性、增进感情的沟通方式,但绝不能被放任,要以“法”的缰绳来驾驭,恶作剧一旦变成悲剧,悔恨又有何用?建立和健全法律法规是国家的责任,这是在为公民的权益提供保证,守法守规则是公民的义务,应知法,当遵法,要守法。(金灶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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