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局官方微博近日发布消息,关于董正伟诉退票成本等信息公开一案,国家铁路局已依法提起上诉。此前,董正伟不满退火车票被扣20%退票款,向国家铁路局申请公开退票成本等信息却遭拒,之后提起行政诉讼。9月19日下午,董正伟收到上诉状,一审败诉的国家铁路局在诉状中坚称自己“没有定价权”,定价权属于铁路总公司,所以不存在“公开信息”这一职责(南方都市报9月21日)。

近一段时间以来退票问题越发受到关注,而且看了很多的报道后无论是对于购票者还是对于铁路部门来说,笔者认为在其中确实存在一个互相理解和换位思考的问题,否则任何草率的解决方法都不会给任何一方带来好的收效。

当下从理智出发,笔者认为我们不防先来剖析一下铁路部门的做法,首先铁路部门在设定退票信息之初尤其是在未实行梯次退票之前的初衷是希望一方面可以堵住“黄牛党”凭一张身份证多次购票的一个占票空间问题,另一方面,又能减少大规模退票造成的运力浪费和利润流失。这种为了更好的服务旅客的用心是我们应该肯定的。而且在现在看来对于“黄牛”的问题也确实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尤其是对于现在实名验证的加强,他们两个之间起到了一个相辅相成的作用。最终受益者是百姓无疑。

其次,我们再来看看乘客为什么对如此复杂的梯次退票会存在反感和不理解的情绪。一方面笔者认为和两次的改变退票制度有关,因为一开始铁路大力宣传的退票制度是很大幅度的让利于乘客,但是俗话说的好,由一个大的受益到某些人认为的小的受益,这会让一部分人从心理上受不了,而且退票梯次的复杂化也会增加乘客们的抵触心理;另一方面一种退票的可退可不退的情况变成不去退票了,而且这种情况愈加泛滥,但客观的说这无疑会损害到没有买成票的那部分人的利益,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排他性却表露无遗。

    其实这也和铁路部门没有做好实行一个政策时缜密的思维有关的,在初衷是好的情况下,没有将好事彻底的执行好,而是将那最微小的不利面被某些人扩大了,对于类似的情况确实应该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