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搜狐网刊载了一篇题为《铁路建设项目欲吸纳万亿民资 缺保障无民企敢进入》的分析文章。文中指出,虽然地方政府此前向社会民营资本抛出多个地方铁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但是与同期推出的一些能源、新能源及文化旅游类项目比,这些铁路建设项目得到社会民营资本的回应都较为冷淡,难免有些“单相思”。
对于上述铁路面向社会民营资本融资所遇到的困境,文章概括出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客运线路投资回报前景未明;二是铁路现阶段的改革仍不彻底,还需一个漫长的历程,尤其是在收益核算和自主经营权、调度指挥权等方面的改革需进一步深入。
针对以上内容,笔者认为铁路基础设施建设面向社会民营资本融资若想迎来真正的“春天”,必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事情要做:
第一,让社会民营资本看到“利”。众所周知,资本的本质属性就是唯利是图。要想让民营资本出“血”去做事情,首先就得让其闻着“铜钱味儿”,让其看到或意识到做这件事情有利可图、有钱可赚,否则赔本赚吆喝的买卖恐怕没有多少人愿意干。项目制定者应该让民营资本是在保证利润的前提下兼顾社会效益,而不是使其先关注社会效益后再去考察经济得失。现阶段国内经济形势下行,铁路运输企业的日子普遍“难过”,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这时候让民营资本融资铁路建设,必然勉为其难,应者寥寥。这就需要铁路运输企业根据市场的变化灵活的调整运输营销策略和运输政策,尽可能的“广开财源”,获得更多的盈利,给社会资本做出示范,为民营资本服下保值增值的“定心丸”。
第二,让社会民营资本获得“权”。铁路作为国民经济的大动脉,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长期以来实行半军事化的管理体制,调度指挥高度集中,这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全国铁路一盘棋,能够在国民经济建设的关键时刻不计成本的严格按照中央政府的指令快速将运力调拨到最需要的地方去。作为自由度较高的社会民营资本,资源是按照市场的需求而不是政府的政令来进行调配的,所以民营资本投资兴建的铁路总体上来讲应该以民营资本的利益为重,所以这部分铁路的调度指挥权必须让民营资本能够更多的“说的上话”。还有就是铁路运营有其特殊性,投资没有达到一定比重就无法获得经营权,所以民营资本投资者的权益就难以保障。所以项目制定者就必须得制定出更加完善的维护和保障民营资本权益的政策和规定,这样才能使民营资本有更多的意向去投资铁路的建设和发展。
最后,相关政府部门要想真正改变目前铁路社会融资所面临的囧境,就必须积极转变观念,制定出更加符合实际的政策,更多的让“利”于民、放“权”于民。笔者相信随着铁路改革的不断深化,相关政策法规的持续完善,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有越来越多的社会民营资本积极加入到建设铁路的大潮中的,这些新修的民资铁路也一定会展示出利“国”利“民”、“国”“民”双赢的良好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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