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老年人有权拒绝‘啃老’”……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布《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因为这些条款,征求意见稿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特别是禁止“啃老”条款更是引起社会热议。(人民日报6月25日)
“啃老”一族,是近些年才有的新鲜词汇。几年也着实出了不少的“啃老”的奇闻,让人不得不感叹人们的道德观都去哪儿了?而山东要靠立法来整治“啃老”一族,更是让人感到国人的道德观是否已经跌破底线?
俗话说: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养儿防老。这些耳熟能详的词句,无不说明了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道德观。年岁大了,无法工作,无法自理,这些都需要儿女的照顾。而从传统上来说,养育子女一辈子,不就为了养老送终吗?相信很多的老人都这么想。殊不知这就埋下了让儿女啃老的隐患。儿女认为你的全部财产他都有继承权,啃老就相当于提前预支了。有了这样的想法,这些啃老一族在啃老时就不会有丝毫的负担,反而心安理得。这就是道德底线的突破。
在笔者看来,那些啃老一族的最大特点,就是无法自食其力。自己没有一技之长,无法养活自己,或者为人懒惰不愿劳作。这些都为啃老提供了先决条件。这些啃老一族无不是毫无道德良心之辈,对于父母更加的学不会孝顺了。面对这样的儿女,选择拒绝啃老或许是唯一的方法。像山东这样为老年人提供了一份法理上的保障,或许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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