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刘姓消费者向记者反映,铁路部门又出现霸王条款,自己实名购买的火车票丢失后,凭身份证不能退票和改签。当记者向12306反映这一问题,并提出能否向铁路总公司提出合理建议时,工作人员再三强调这是规定,不能帮忙代转。这究竟是固执,还是长期老大地位养成的霸道?(来自6月3日新华网)

这段时间,有关实名制车票丢失又挂失补后,不能退票和改签。一时间成为网上热议和舆论关注的的焦点。

起因是前几天某君在网上发了一条贴子。大意是因该君座火车不慎了丢了车票,按规定办理好车票挂失补后,因自己行程有变,又想让铁路部门予以退票和改签,被铁路部门拒绝。此君心生不满,特意发贴在网上,还认为这是铁路部门的霸王条款……

此新闻在网上一出现,各种声音随之而现。有支持的,也有反对的。支持的认为,这是铁路部门的便民措施,且车票是旅客不小心丢失的,铁路何错之有。反对的认为,既然能挂失补为何不能退票和改签,铁路部门缺乏人性化服务,更有甚者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提出质疑,铁路部门仿佛一夜之间成为“焦点”了……。

笔者认为,无论是赞成也好,反对也罢,绝大多数的网民的观点是正面的善意的,是为了铁路部门的良性发展着想的。但也有个别网民观点偏激,言语过头,唯恐天下不乱,来达到不可告人之目的……对于这些行为笔者不敢苟同,更让人气愤不已。

凭心而论,自从铁道部撤分成立总公司以来,铁路改革的脚步一直没有停止,种种行动也是可圈可点。先是改革原有货运组织体系,实现货运门到门服务,完善网上购票订票选票功能,让旅客鼠标一点就能买到心仪的车票,部分高铁列车还实行打折,增加临客开行计划,实行梯次退票法,整治无票乘车,还推出了实名制车票挂失补……种种便民举措极大的方便了旅客,也得到了舆论的正面评价。也许有人会认为,作为企业推出这些措施是理所应当的,不需要大张旗鼓宣扬,更不要自我标榜。不可否认,铁路作为企业,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就要制定规则,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提高经济效益, 促进铁路企业良性发展,为旅客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更是是铁路企业的责任。同样, 旅客也要遵守企业规则的义务,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责任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缺一而不可。所谓“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无规矩不成方圆”,正是包含了这些道理。

诚然,每一个企业推出新举措,都不可能完美无缺的,是要通过时间检验的,铁路也不例外,笔者认为只要有利于企业的发展,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利益,这个企业的新举措就是成功的。我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铁路部门的各项便民措施,会得到更多人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