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系统学习了一些发生在身边的违章事故,感触颇深。一些事故发生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但由于现场负责人违章指挥,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这令人痛心疾首,而又扼腕叹息。从剖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来看,我们深感:“违章作业就是犯罪,而违章指挥更令人发指。” 在全员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声势浩大的整顿活动,彻底整顿工班长潜在的那种根深蒂固的“重生产,轻安全”理念,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势在必行的。
作为一线基层的工班长,不单要深谙各种规章制度,更要不折不扣地在落实和执行上下功夫。如果规章制度只是挂在嘴上、写在纸上的只言片语,在执行上却又大打折扣,那么再好的制度也只是一纸空文,根本毫无价值可言而已。如果是由于你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发生,那么,面对惨不忍睹得悲剧。你是否扪心自问地想过:“违章指挥比杀人更可怕”。
俗话说:“其身正,不令其行;其身不正,有令难行”。现场作业中,工班长不仅要一马当先、冲锋陷阵,在方方面面的制度落实及安全管控上更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自己不仅不违章指挥,要发挥出“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带头模范和表率作用,并坚决遏制职工违章作业。否则,如果年一意孤行,明知不对而刻意去为之,不仅不能树立起良好的形象,在职工中的威信也会黯然失色,很有可能导致事故地发生。
作为一名职工,对本职工作不仅要心无旁骛、全力以赴地去完成外,对违章指挥者果断去断然否决、勇敢地说不。这不单单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企业、家庭负责。如果在违章指挥者面前唯唯诺诺、噤若寒蝉,对违章指挥现象熟视无睹,那么,你就是一名不称职的职工。在原则问题上,特别是关乎到自己生命安危时,应做到寸权必争、当仁不让。如果人人动手、齐抓共管合力共为的话,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良好作业氛围根本就不是一件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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