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视台9月3日报出“实名制”验票成为形式,“黄牛”信誓旦旦无法无天兜售“假票”(指非本人身份票证)的现象,十分气愤,认为“黄牛”有“小强”般的生命力,简直可成为“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逢年过节时,恰似春风到来信息,大家在彻夜排队购票,而排到时告知没票了,这都是“黄牛”造成的。现在更通过抢票软件变本加厉,点击下鼠标就是一万张节假日票的垄断,而有些不知身份的人事就被“黄牛”当了“票托”,为何这样说,有次朋友母亲71岁高龄,很少外出,当想随愿返故里时,到窗口用本人身份证到售票口询问时,得到的答复是已经购买北京到上海的车票,今日没法购买其他方向的票证了,上述只是一个逗大家一笑的案例,但大家细想想一万张车票就代表一万人购买了火车票,也许这些人中90%都有可能是“黄牛”虚构伪造的,取票时用准备好的“假身份”就可以顺利取到“抢”来的票。小编认为想将“黄牛”彻底扼杀,就要像灭“蟑螂”一样,从防、阻、断、杀四个方面下狠手。“防”,对于取票环节与进站环节,铁路工作人员可安排2人—6人,一组人验票,另一组人核对买票人员特征与身份信息是否符合,原件与本人年龄是否有异议,出现不符的不返还票据,可直接转交公安、巡警处理。“阻”在列车上难免有漏网之余,就是帮“黄牛”销赃助涨气焰的“旅客”,在查票环节,不要怕埋怨,列车员发现票据与身份不符的应该再让其购买所乘坐的列车等价票款,可以说是断“黄牛”口粮的做法。“断”采取监控监测手段,凡是在一个时段特别可疑,在火车站周边游动的人员全部列为跟梢对象,对其进行监控,发现在火车站周边兜售票据的一律采取果断措施,加大刑罚处分力度。“杀”就是对落网“黄牛”的法律惩罚,不能只扣上万元罚款就匆匆了事,应该采取抓获人给予“英雄”等称号的同时,给予10万左右的重奖,对“黄牛”兜售票证面额超过200元的一律判刑3-6年或采取罚款不得少于30万的处罚。上述只是小编的一些看法,即痛则醒,醒则明,只有下狠手才能将“黄牛”彻底铲除!还给社会群体阳光明媚的旅途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