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心理学家菲利普进行过一项实验,他找来两辆一模一样的汽车,把其中的一辆停在中产阶级社区,再把车牌摘掉,顶棚打开,结果当天就被偷走了。把另一辆车原样不动停在相对杂乱的社区,一个星期也无人理睬。后来,辛巴杜用锤子把这辆车的玻璃敲了个大洞,结果仅仅过了几个小时,它就不见了。以此实验为基础,犯罪学理论“破窗理论”提出,环境中的不良现象如果被放任存在,会诱使人们仿效,甚至变本加厉。一个房子如果窗户破了,没有人去修补,别人就可能受到某些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烂更多的窗户,久而久之,这些破窗户就给人造成一种无序、脏乱的感觉,结果在这种氛围中,更大的犯罪就会滋生、繁荣。
“破窗效应”同样体现在日常安全管理中,第一次小违章违纪,往往会是事情恶化的起点、事故发生的温床。当你面对违章行为,选择视而不见时,其实违章人员已经打破了你对违章容忍底限的窗户,别人也会争相效仿,严控党员“两违”也就成了一句空话。当规章制度被打破而没有受到惩罚时,职工就已经把规章制度看成了破坏的窗户,就会下意识的认为“别人小违章一下也不会受到惩罚”。
所以,违章违纪没有大小,再小的违章,如果不及时处理、整改,就会导致不良现象的无限扩展和恶性循环,同时必须高度警觉那些看起来是偶然的、个别的、轻微的“过错”,如果对这种行为不闻不问、熟视无睹、反应迟钝或纠正不力,就会纵容更多的人去“安心”打烂规章的窗户玻璃,就极有可能演变成“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恶果。我们要用“显微镜”抓住每个事故违章的苗头;在“两违”处理和追究责任时要用“放大镜”进行放大处理,严格执行处罚制度,有效控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用“反光镜”将各类安全事故做成反面教材,对比鞭策学习,以防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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