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纪“四种常态”就是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笔者认为要确保监督执纪“四种常态”,首先要把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作为主体;关键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重点要把一些违纪违法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宗旨是要充分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的原则。

具体来说,一是要增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大局意识,要进一步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努力形成相互帮助、相互监督的良好执政环境,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常态;二是要搞好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工作,把一些违纪违法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通过“找、防、控”三个环节,建立起融教育、制度、监督于一体的从源头上有效防控廉政风险的新机制, 通过排查企业廉政风险点,让企业领导了解自己的岗位潜在的从业风险,从而在思想上增强“从政有风险,防范除隐患”的意识,从源头上拓展预防腐败工作领域,找准可能发生腐败和不廉洁问题的风险点,同时对风险进行预测和防范,减少发生腐败的可能;三是要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组织执纪问责的保障力度,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敢于担当、敢于碰硬的意识,要充分发挥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在维护企业正常秩序、纠正企业违纪违规行为中的作用,就必须进行纪检监察组织的体制改革,给纪检监察干部无后顾之忧的工作提供保障. 对一些违纪违规案件的及时处理,既教育违纪违规者本人不再犯错误,同时通过案例教育对其他人员也起到了一定的警示作用,从而避免了从小错酿成大错,违纪发展成违法被动局面的出现,也达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