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乘坐火车,赤壁妇女刘某某花钱找人制作了假铁路工作证,不想初次使用时就被铁路民警发现查获。4月24日,武汉铁路公安处依法对刘某某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4月28日《中国新闻网》)

铁路职工工作证本是铁路系统方便职工出差的专用证件,如今被部分人看做“捷径”,造假、购假、用假者屡禁不止。按理说,持假、用假可能带来的利益相较于会被行政拘留和罚款这样的严重后果,稍微理智一点的人也不会选择这样的办法,可实际上依然有部分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是为何?

联系近年来多起持假证蹭火车事件,笔者有一个令人惊讶的发现,那就是用假者多是经常往返于两地,使用假乘车证也是为了往返两地方便。他们几乎都是出差或是做生意,火车票这点钱对于他们来说基本上是小意思,使用假乘车证更多的是图方便。既如此,为何不对症下药?

随着我国高铁的“公交化”,高铁方便、快捷等优势逐渐体现出来并被民众所接受,民众乘高铁出行成为常态化。如果将一个城市的公交运行看做一个系统,同一个铁路局的火车运行同样可以看做一个系统,只是这个系统范围更大而已。既然乘坐公交可以有公交卡,那么乘坐火车为啥不能有“出差卡”?公司或者小商品企业主向铁路部门申请,铁路部门审核后颁发“出差卡”,用户往卡上充钱,利用上、下车刷卡的方式结算乘车费用。这样一来,那些出差者和小企业主就不用每次想方设法买票,碰到出行高峰期也不用因为一张火车票而耽误一桩生意。如此一来,铁路部门平时客流量少的情况也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

当然,这里面有一个重要的问题,普通列车有很多站票,但动车组列车由于各种原因,站票数量很少。如何在满足旅客需求和保障行车安全之间找到一个平衡,这是急需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关键点在于控制先期发放量。统计两地间申请量,结合两地间运输量,在保障正常运输的前提下尽可能发放“出差卡”。而“出差卡”也可以分两种,一种是普客列车的“出差卡”,这个卡可以大量发放;另一种是动车组列车的“出差卡”,这个要严格控制发放量。为了保证火车安全运行,按照“出差卡”发放量空余一定车票以供“出差卡”使用者乘车,二者兼顾。

相较于假证的制作简单、保密性差、容易发现等特点,“假卡”无论是在制作、贩卖还是使用方面都有很大的难度。毕竟,大家都知道有用假证乘火车的,但是用假卡乘公交估计没人见过吧。当然,无论什么方法都不可能完美无缺,关键在于大家遵章守纪,这也需要大家上好知法守法的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