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网站3月9日消息,近日,国家铁路局修订印发了《铁路工程建设投诉举报处理办法》、《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暂行办法》以及《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暂行办法》三个规范性文件,并将自2016年3月15日起施行。

伴随着中国铁路高速发展的步伐,铁路部门也逐步加快了制度规定的建设进程,重新修订了3个涉及铁路工程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有关说法,这3个办法从适应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和贯彻“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出发,进一步强化国家铁路局铁路行业监管职能定位,明确了铁路建设工程监管职责分工,规定了监管方式和要求,细化补充了有关监管内容,将为进一步规范铁路工程建设投诉举报处理流程,规范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关于铁路建设与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理念的不断深入,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之中,为铁路事业发展带来了有力支撑。但是综合来看,从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的全面性、针对性等角度讲,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特别是涉及到保障铁路安全运行方面的,目前还没有做到法律法规的应立尽立,个别领域还存在一定的空白和盲点,十分不利于铁路安全发展,对此在今年的国家“两会”上,有代表委员专门就确保高铁运营安全的立法问题,提出了加快铁路立法步伐的意见建议,这也标志着铁路立法再次被重视并提到工作日程上来。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干事创业尚且需要一定的规矩,更何况作为居于国家运输业中“老大”地位的铁路呢?铁路是一个大行业大领域,其涵盖的内容是广泛的也是多元的,既有工程建设方面的,也有运营维护方面的,同时还有内外部管理和提供服务等诸多方面。目前看,铁路在建章立制上做了不少工作,出台了不少措施,这也是铁路能够持续保持如今安全顺利发展态势的重要原因。但是从长远看,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和法律法规,是当前依法治国大气候下必然趋势,是各行各业始终在做的重要工作,也是保障事业健康顺利发展的根本保障和重要支撑,简而言之,是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石和“保护网”、“守护神”。

在新常态下,铁路事业发展如日中天,但相伴而行的是,一些新问题、新情况也在不断凸现,甚至有些应对乏力的感觉,这就迫切要求尽快在建章立制上加快进度,真正建立起一套科学、完备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保障体系,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和以法管铁治铁的良好环境,如此,才能让铁路事业不断得到安全发展、健康发展和快速发展。(吕德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