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几位客户约好的,9:30必须赶到常州,可原本8:00发车的高铁整整晚点1个半小时,这个损失谁来补偿?”昨天上午,被耽误行程的南京市民章女士,在南京火车站站台上向臂佩袖章的铁路方面人士讨要说法。(中国江苏网)
自2008年8月1日中国第一条京津城际高铁通车运营以来,我国高铁迅猛发展,如今,我国“四纵四横”高速铁路网建设逐步形成。高铁出行方便、快捷、舒适,也因此征服了不少人的心。但是,喜人的成果背后也诞生了相应的问题和隐患。熟话说,千里马也会有失足之时,高铁虽然自运行起就一直获得人们的好评,但是意外的发生也是在所难免。这不,高铁的晚点导致多位乘客的计划被打乱,损失该如何处理?铁路部门是否应该作出相应的赔偿?
笔者认为,就我国现阶段而言,高铁晚点损失难以界定,获取赔偿有些困难。
第一,由设备设施故障或者自然灾害等不可力抗的因素导致的列车晚点,铁路运营部门并不承担赔偿责任。这些客观情况造成的高铁延误,铁路运营部门没有主观故意,若规定其应当承担列车晚点的违约责任,会过分加重经营成本和风险。
第二,高铁作为新兴交通工具,设备设施不很齐全,相关规定也还不够完善,在晚点赔偿问题并未作出明文规定。随着高铁的发展,笔者认为,铁路或可推出相应政策,比如:在条件允许时,可以提供高铁晚点保险服务,乘客自愿购买,如此,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晚点问题。
第三,虽说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对高铁晚点已经做了相应的赔偿规定,但中国尚处在发展中国家,经济困难,人口基数大,特别春运期间承担了最大比例的人流,每年更是承担数以千万计的半价学生票,中国铁路客运依然处在亏损状态。
其实,在对比其他运输行业,虽有突发状况,高铁优势依然明显。相对汽车而言,虽然高铁票价略高,但其明显较为舒适、快捷,且准点率更非汽车可比;相对飞机来说,高铁票价一年四季皆无涨动,速度方面也已有了很大提升,尤其是中短途出行,高铁占据绝对优势。综上,虽偶有晚点,但高铁性价比依然很高。
那么遇到高铁晚点问题该如何解决?
其一,旅客个人方面,应尽可能放宽行程安排,留有充裕的时间,做好应对突发状况的准备,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其二,铁路方面,在遇到晚点时,高铁工作人员应尽力安抚旅客,切不可在火上浇油,引起不必要的冲突。在条件允许时,查明晚点原因,耐心向旅客解释,同时,提供充足的食品、饮用水等。另外,工作人员可与车站联系,对旅客晚点到达做好旅馆住宿、公交地铁出行等相应对策。
人有失足,马有乱蹄,高铁偶有晚点也再所难免,在遇到这种突然情况时,若能设生处地的为对方着想,相互理解,冲突就能少一些,困难也更容易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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