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微博称:自己是一名高铁乘务员,8月4日从长沙南到南昌西的G490次高铁上,出于安全考虑她阻止乘客面对面坐车,但是乘客不但不配合,还对她进行辱骂,最后还演变成暴力事件。(8月10日 人民网)

最近旅客殴打乘务员的恶性事件频频发生,有坐霸王车据不补票动手打人的,有在列车上当众小便殴打乘务员的,现在又蹦出一个将高姐的善意提醒当做“故意找茬”而大打出手的。自己的行为存在安全隐患,一旦出事谁来买单?这真是“狗咬吕洞宾不知好人心”。 笔者认为,此类恶性事件的频频发生值得反思。

首先,个别旅客素质低下。高铁受到人们的火热追捧,其出行的旅客素质也是参差不齐,总有素质低下、“爱找茬”的旅客。这些旅客往往认为花了这么多钱买了车票,我是顾客,更是“上帝”,上帝就要享受上帝的“优待”。但是“上帝们”就可围殴一个手无寸铁的弱女子吗?这样“傻大黑粗”的行为不禁让人想起了那句“我爸我是李刚”的幼稚心态。从本质上讲这是一种不知廉耻的丑陋行为,不仅仅为自己脸上贴上了一层“低素质”的标签,更是亵渎了社会的“文明”。

其次,公安机关“不作为”。首先,打人就要负责,公安机关认为仅仅是“皮外伤”就让列车员自己协调,可是这个列车员已经毁容,这还能仅仅作为皮外伤吗?十几个人倚强凌弱在列车上围殴女乘务员,本来就严重扰乱了公共安全,面对这样的恶性事件,直接将打人者放走,那么看到这种处理方式的人就会认为打人也是白打,以后自己心中有气随便找个借口就把铁路乘务员当作“出气筒”。长此以往,这样会助长社会上的歪风邪气。

此外,铁路部门没有尽到保护好自己职工安全的责任。打人行为严重扰乱了公共安全、助长了社会的不良之风,铁路部门也没有相关的安保措施区维护自己员工的基本权益。此次事件中,铁路相关部门处理的方式就是忍气吞声、不了了之。乘务员认真贯彻了铁路指定的条例,出于安全善意提醒旅客导致被打,如果这样的行为铁路部门处理不好,相信时候好多列车员都不敢贯彻安全规则了。 毕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如果自己多说了什么导致被打还不能讨到说法,那么铁路的好多安全规定不能有效的执行,那么最后导致了不安全的后果谁来买单?在此笔者提一个小小的建议,铁路部门可以根据实名制售票所记录的信息,追究到责任人,给无故打人的旅客记录不良信誉,禁止其今后乘坐列车。这样也会从某种程度上打消社会上的戾气。

说到最后,矛盾纠纷的决定因素还是双方的当事人。在寄希望于铁路服务质量得到逐步提升的同时,我们还更多地呼吁旅客与乘务员们:“十年修得同船渡”,请珍惜一起出行的缘分,你多一点理解,我多一点宽容,共同经历一次“温馨之旅”,且行且珍惜,莫让“戎装上帝”亵渎了公共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