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5点半,外福铁路福州闽侯南边路段,14岁男生小宏(化名)放学回家横穿铁路,遭列车撞击身亡。据了解,小宏是闽侯廷坪人,在甘蔗上中学,今年念初一,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调查。(东南网5.8)

不管故事的原因是什么,生命的逝去是一件悲哀的事情,然而白头送黑头的事情更是让人无限惋惜,对于这次意外,除了对遭遇者表示同情之外,更加需要人们意识到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相信是比较直观而且容易意识到的,就是铁路部门的安全措施何是否真的做到万无一失了?根据报道的内容可以得知,出现这种意外在这一路段并非首次,且事故的现场并无安全护栏,这是致使意外出现的最直接原因。虽然我们并不知道铁路部门是出于管理或者是别的什么客观原因而一直没有在此路段装上防护栏,但是要解决这一直接问题并不难,铁路部门只要花钱把安全防护栏装上去即可。

第二个问题相对第一个问题就难得多了,铁路路段的安全防护栏可以花钱就装上去了,但是人们心中的那道防护栏就不是单单花钱就是装上去的。正如报道上说的,只要多走几百米就有安全过道。走几百米是什么概念?形象的比喻就是走足球场跑道两圈多一些罢了。而且意外已经不止一次的发生,但是死亡的教训似乎只换来了“以后从这过小心点就是了”这种效果,心中的那道防护栏并未装起,这是导致意外发生的根本原因,然而要在人们心中装上安全栏并非易事。除了铁路部门除了做好防护措施之外,宣传工作也要到位。也许有人认为以死亡的宣传都没有止住人们违规穿行铁路的脚步,一般的宣传会有用?对于这个,笔者认为国家和铁路部门需要更加细化《铁路法》和相关法律,分清和细化责任,义务和权力三者之间的关系,使法律体系更具威慑力。法律的存在意义就是让人不敢去触碰,只有这样,人们才会在将要违规时才会考虑后果。

一切外部措施都只是为那道无形安全栏提供材料,而筑起安全栏则需要人们提升自身的安全意识,只要心里时刻有着安全第一的意识,那道无形的安全栏才会筑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