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关动车冠名的评论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在各大媒体、网络、报纸上,且褒贬不一。记得在上大学时老师曾提出个问题,让全班同学讨论如何能让铁路在不改变对大众公益性服务的前提下增加收入。就有同学提出出售火车冠名权,让火车以各个企业、单位或者对公众有重大影响力的人物命名,这样既可以增加火车的亲切感、特色感,又可以增加铁路收入。当时,只是觉得这是好有创意的想法,时至今日,冠名权已经成为一种特殊的商品走进市场,已经成为现实。

虽然很多人认为高铁“和谐号”,这一品牌形象已经成功树立起来,为了蝇头小利现在再搞五花八门的动车组名称,严重影响了“和谐号”的形象,是得不偿失。但任何新鲜事物的出现都不会让大家一下子就接受,而且在我国这种多元化、言论自由的环境中每个人对同一事物的看法也会不一样,这是正常的。但我认为出售动车组冠名权这一行为是铁路部门深化改革、加快走向市场化的一项重大而正确的举措。作为一种营销手段,铁路冠名不但对企业品牌有着良好的宣传,而且温馨了列车,让列车更有特色,这是一种双赢,何乐不为。

冠名只是铁路市场化改革的一小步,接下来铁路可以拓展更多的特色服务:如配套的广播广告、在列车杂志上进行产品宣传、在一次性纸杯上印制企业logo、在纸质垃圾袋上标注企业宗旨等一系列服务,让列车上的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也许某一天你就可以在坐火车的同时了解更多的企业文化,享受更多的特色服务。让我们怀着美好的心情,期待铁路推出更多人性化、特色化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