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上午,河南省西峡县数十名民众阻拦列车行驶引发社会关注。西峡县官方当晚通报称,阻拦列车通行的民众是因购房纠纷而起。(新华网2月3日)

因为与开发商产生购房纠纷,在多方诉求无果的情况下,西峡县数十民众竟然做出了拦停火车,希望借此扩大事端引起关注的惊人之举。在这起突发事件中,铁路无疑成了最大的苦主,客车被逼停造成晚点,经济社会效益都受到影响。上道拦车的民众也没有达到目的,付出了刑事拘留6人,治安处罚22人的代价,虽然得到了“县法院对中石公司有效资产实施查封;警方对该公司违规问题深入调查;西峡县成立协调处置领导小组”的答复,但用于购房的毕生积蓄能不能拿回来还是个未知数。况且,这种把双方的经济纠纷转嫁到无辜的第三方的方式本身就是违法之举,上道拦车之举无论出于什么角度,都不值得提倡,理当依法受到惩处。但透过民众的无奈违法之举,有关部门就不该好好反思吗?

处于绝对弱势地位的普通民众,面对拥有强大经济政治背景的开发商,如何有效维权,在现阶段是一个需要充分挖掘智慧的课题。笔者认为,有效维权需要在情理法之间权衡,把握好平衡点。用违法手段去制止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合情但不合理,更不合法,当然应该禁止。民有冤情,应通过依法合规的渠道反馈求助,这样才能既保护自己,不触犯法律底线,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依法治国要从关系民生做起。从这起突发事件中,我们看到,民众的维权意识与法制意识不同步,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制止是根本原因。提高民众的法制意识是道综合题,必须各方共同努力,多措并举,形成法制宣传教育的常态化。制止违法经营是个系统工程,必须从源头抓起,抓细,抓长,抓常,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经营行为的长效运营管理机制,以依法维权的新常态推进依法治国新常态。(谢晓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