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11时23分,海南 东环高铁 动 车 组 D 7 3 11次运行至陵水- 亚龙湾间下行 K244 +894m处,因接触网上挂有“孔明灯”,此动车被迫停止运行。据悉,这是海南 东环高铁 动 车 组 在一个月内第二次遭遇“孔明灯”逼停事件。 

孔明灯常用于表达祝福,象征收获的成功和幸福。而如今却因为孔明灯造成了高铁动车组的两次被迫 停运 ,幸好抢修及时,不然后果不堪设想。根据《 铁路安全 管理条例》和海南省政府《关于在特定区域禁止燃放孔明灯的通告》禁止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米范围内升放风筝等,违反规定,将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有关规定已经出台,还是屡次出现这种情况。不由得要思考问题的所在,是当地政府部门的执行不到位,还是当地民众的意识不强?如果因为燃烧不当的孔明灯造成了安全事故,又有谁站出来买单呢?

据了解,“孔明灯”是根据热气球原理,空气受热膨胀产生的热力升空。其助力燃料液态酒精燃烧时外焰温度高达300℃,因此安全隐患极大,如遇到燃放不当而致使两灯相撞,未燃尽掉落,或者碰到树枝、电线、加油加气站,极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原本放孔明灯是为了表达美好的祝福,结果不经意间却造成安全事故,燃烧不当的“孔明灯”缠住铁轨接触网逼迫高铁动车组 停运 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笔者认为可以从两方面来探讨孔明灯造成安全事故的原因:

一方面,相关部门的宣传不到位、执行力度不够。在此之前,也发生了放孔明灯引发的安全事故,比如2007年万宁东澳和海口大坡的村民在放飞孔明灯时出现意外事故:一人被落下来的孔明灯烧伤,一处高压线因孔明灯导致短路引发大面积停电。如此教训还不足以引起警戒么!不禁要问相关部门对孔明灯的叫停声音到哪去了?而既然出台了通告,那么执行得怎么样,就不得而知了。 

另一方面,当地民众对放孔明灯可能来的安全隐患意思不强。屡次因放孔明灯引发了安全事故,电视、网络都进行了报道,而民众们引起注意警戒了吗?没有,不然短时间也不会有二次逼停高铁动车组事件的重演。所谓“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民众在表达美好祝福的时候,应该想想曾经的教训,不要再重蹈覆辙,追悔莫及。

 最后,笔者建议当地相关部门仍需加强宣传力度,比如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短信进行宣传提醒,再者,加大管理力度,引导民众自觉对孔明灯叫停。另外,当地民众也应该提高对此的忧患意识,拒绝孔明灯,表达美好愿望可以通过更安全环保的方式来进行,比如放网络孔明灯。不然,出了安全事故又该谁站出来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