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个微话题将两个无关的企业“揪”了出来。“卖水的”5100矿泉水公司和“拉人的”中国铁路总公司,更有网友称“原来如此”——动车票价有“水分”,果真像网友所说的吗?

5100矿泉水被定位在高端矿泉水,目前在大多数市场尚难购买,原来通过大量“植入”动车广告,取得良好的宣传效应。去年底,该公司已对社会流传的失实内容作了严正声明,对于该公司的运营等问题,我们没必要咬牙不放,毕竟那是一家企业,网络报道应适时而发,不能脱离实际问题。再说了,“卖水的”能决定“拉人的”票价吗?

1984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广州铁路局成立广深铁路公司,独享“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完善发展”的经营权利和客货运价上浮50%的特殊政策,规定下浮运价由铁路公司视市场情况自行决定。据原铁道部回函说明:广深铁路动车组列车票价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广深铁路运价的复函《(计价管[1996]261号)和铁道部《关于动车票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铁运电[2007]75号)等规定执行。2007年4月18日,广深动车“和谐号”在全国率先开始运行,初始定价为二等座75元。

而有媒体称“动车票价内含矿泉水价格。”其实,很想问一下这样报道的媒体——是真的吗?凭什么样的依据来圆其发布的“谎言”。其实,这“谎言”为个别网民个人观点,并不代表媒体立场。若是这样,缘何媒体依然发布这样的“新闻”观点?媒体把关很重要,它不应成为万能的“百度”,同时,也希望网民提高自己对网络报道的自辨能力,切勿“一传意差差千里”。

作为一名消费者,最关心的是商品价格由来,到底赚消费者多少。但是,我们能够通过法律途径来要求商家将价格构成公布于市吗?答案是否定的。这样去想,有人对中石油每升油价有问题,认为油价太高,消费不起,中石油应该将油价制定详细告知于我。这样一出,大家都会认为这人神经有问题,但事实就是如此。我们并不能获得一些商品的价格构成细则,这是商业机密,人人皆知。既然这些商品价格在市场已经形成,必然是由国家物价部门、计委等部门审批通过,属于正常的价格,消费者无权干涉。

此前,中国铁路总公司已向社会声明动车票价内不含矿泉水价格,但仍然有部分人称不属实,这样的疑问到底是在追问什么?其实没有必要。据笔者了解,广深铁路目前仍可凭票领取矿泉水。既然可以领,我们在乘车时合理安排时间自然问题就解决了,没必要打无谓的“口水之战”,造成其他消费者误读。

今日网络媒体众多,真实与虚构,我们读者应该理性去认识、辨别,媒体本身也不应通过“炒旧饭”达到吸烟读者眼球,更应理性引导读者,解读者之惑。

(文/唐 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