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铁路局官方微博昨天表示,旅客蒋某上月底逃票乘车被工作人员发现后拒绝补票,铁路部门已于本月5日将其个人身份信息送至上海市征信机构,这也是我国铁路首次将逃票者个人信息报送地方征信机构。(5月9日《文汇报》)
将其个人身份信息送至上海市征信机构。将逃票者其个人身份信息送至征信机构,这是对不讲诚信行为的一种惩戒,铁路部门及时将逃票者个人信息送至地方征信机构,将是有效遏制逃票的另一种有效措施,也起到了对其他层面逃票行为的震慑作用,大大的增进人们诚实守信的自觉性。
对于逃票行为铁路早已有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对逃票行为纳入严厉打击范围,法规将对逃票者除了按规定补票,核收手续费以外,还要加收已乘区间应补票价50%的票款。旅客无票或持有失效车票乘车时,应补收自乘车站(不能判定时,从列车始发站)起至旅客到站止的票价。蒋某乘坐高铁“买短乘长”被工作人员查出,车站除按规定补收票价外,还将逃票者个人信息报送地方征信机构,再次证明了铁路部门对逃票者决不手软,硬起手腕严厉打击的力度。
吃饭要“埋单”,坐车要花钱,这是最简单的道理也是天经地义的。可是,总有些人无视规定不讲道理,为一己私利挖空心思“混水摸鱼”,为了省下几个钱,不惜牺牲自己的“脸面”,把自己的“脸面”——做人的人格与尊严抛之脑后。
古人云:做人不可有傲气,但不可无傲骨。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成就了他做人的傲骨与尊严。人要活的要有尊严,即使没有万贯财富,也没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但我们绝对不可以没有尊严!为了逃票,为一己之利“折腰”,不但丢了自己的“脸面”,同时也丢了做人的诚信与尊严。
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仅上海站就报送了13名逃票旅客的个人信息。“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说,逃票造成个人诚信不良记录后,相关旅客将为此付出高昂代价,包括影响申请房贷、车贷,甚至可能影响升学、出国等”。 这13名逃票的旅客将面临着自酿的“苦酒”。
应该想一想,因为你的“买短乘长”,不但侵害了其它旅客的利益,同时,也破坏了铁路的正常乘车秩序,给铁路部门利益造成了影响和损害。因你的“一时糊涂”,为了省下几个钱,不但你和你的家人都将要付出“申请贷款困难,甚至升学和出国都要受到影响”的高昂代价,同时,这个“污点”也污染了家人的清白,其带来的后果有多严重,真是得不偿失。
这13名逃票旅客的行为足以惊醒我们,不要心存侥幸心理,做人要诚实。惩治虽然是一种手段,但重要的是在于平时注意约束自己的行为,增强自身的自觉性,为家庭,为社会树立一个诚实守信高素质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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