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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男子在浙江偷手机被监视居住 偷跑回家还是被抓获

2021-07-03 12:35:31来源:用户投稿作者:飞燕

因为“手头紧”,一名59岁的湖南男子在浙江省金华市偷人一台手机,公安机关对其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后,这人自作聪明地来了个“三十六计走为上计”,但是,其在逃跑途中的火车上被怀化铁路乘警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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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搜寻到9号车厢的中部时,看到郑某某正在看着我,我仔细一看,唉,这不正是我要抓的人吗。我当即查他的车票,他车票上的名字清楚地显示,这就是我要抓的人。”在火车上抓获郑某的乘警易桢杰介绍说。

被乘警抓获的这个“开溜”的人姓郑,今年59岁,是怀化市麻阳县人。2018年,郑某去到浙江省金华市务工。三年多的时间里,郑某没有赚到自己所希望的钱,但他的开销却不小,“缺钱花”成了他的头疼问题。

今年1月份的一天晚上,郑某在金华市的一个广场上闲逛。不经意间,郑某看到一个花坛上有一台看着就是好手机的手机,而周围人都在全身心地跳舞。郑某极快地将这个手机拿了放进了自己的口袋内,马上离开了广场回到了自己的宿舍。

约一个星期后,郑某没有感到有什么危险,就将手机变卖给了一家手机店,得了1200元钱。

金华警方接到群众的报警后予以立案,并侦破了这起价值5000多元(群众报警称)的盗窃案,抓获了郑某。根据案情,公安机关对郑某采取了监视居住这一强制措施。

被监视居住后,郑某的心里很是恐慌,在心里翻来覆去地想着这事。当其突然想到可能会“坐牢”时,就决定“三十六计走为上计”,于是于7月1日深夜连夜跑到金华车站,买了无锡开怀化的k807次列车的车票,上火车回家了。

金华警方发现郑某潜逃后,将案情通报给了怀铁公安乘警支队,请求协查。7月2日上午,值乘的列车乘警接到上级的指令后,迅速在车上开展查缉工作,很快将郑某抓获了。

据警方介绍,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住所。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飞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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