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法律“利剑”斩火车站“毒瘤”
株洲男子胡某、樊某多次在长沙等地火车站冒充旅客亲友,获取旅客信任后,以借钱或垫付款购物为由骗取财物。近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对胡某、樊某涉嫌诈骗罪依法批准逮捕。(潇湘晨报)
出行方式“百花齐放”的今天,骗术竟也跟着变出了花样,简直是“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他们骗不到”。这些人举手投足间体现着不文明,为美好旅途“添堵”似乎是他们的“最高目标”。笔者认为,面对日益猖獗的骗子,理应用法律这把“利剑”根除。
在车站这个纯粹的“陌生人小社会”里,大多旅客都是“独行侠”,但骗子却是以团伙的方式存在。他们之所以肆意妄为,屡禁不止,正是认为违法犯罪成本过低,看中了车站售票厅附近嘈杂的环境,抓住我们乘车的焦躁心理,通过主动与我们搭讪套近乎而屡屡得手。为了“横财”,与旅客“作对”,拉低的又何止是文明与道德的底线?
面对这群“打不死的小强”,铁路部门有必要提升“处罚”成本。例如可以对情节严重者“禁乘”,也可以经济、征信手段二者兼施,细化责任等级,使“骗子”不敢逾越“雷池”。工作人员加强监管力度,形成“常态化”巡视,同时在站外定期进行宣传加强旅客防骗意识也是一剂“良方”。
打击手段的过于单一性,是未能彻底根除火车站骗局这一“毒瘤”的重要原因。公安部门不能停留于就个案论个案,而要深入下去,查清单次诈骗行为背后有无一连串的诈骗活动。充分利用法律这把“利剑”,对诈骗惩处力度加大,无论数额大小都严惩不贷,让骗子体会“付不起的代价”。向火车站骗局宣战,同时也是一嘲人民群众的战争”,可以开通24小时统一投诉举报电话,将这个电话号码张贴在火车站周边显要之处,便于知情群众及时举报,让骗子“无机可乘”。
火车站并非“法外之地”,希望更多地区早日出台治理诈骗的“克星”。道德的力量固然有限,但法律和人心的力量无穷,社会要有足够的耐心,就能把“诈骗”玩的“精彩绝伦”的“骗子团伙”扼杀于摇篮之中。
姓名:陈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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