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四局成都地铁财务办公室“营改增”专题学习心得体会
今日,水电四局成都地铁财务部在财务主任的带领下,进行了建筑业“营改增”专题学习,通过这次学习,有以下几点心得体会。
第一,严格建立“三流合一”风险控制系统,保证资金流、票流和物流相互统一,确保进项税额能够合理抵扣。对符合“三流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纳入增值税税务管理进行抵扣,对不符合要求的发票建立预警机制进行风险预控,防止“虚开虚抵”,减少企业经营风险。
第二, 通过财税共享,实现建筑企业内部税金清算。建筑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多级管理特点,分层级建立增值税税负核算,包括销项、进项、承包人和项目经理内部统筹、内部留存备抵、预缴税金、内部实缴和内部欠缴等多级虚拟纳税主体的税务账本,算清楚不同利益主体的实际税负情况,从而在理清公司内部税负关系的前提下有效发挥企业增值税统筹收益,实现总承包企业资金流出最优化及相应资金收益。
第三,提升供应商及采购价格管理能力。“营改增”后,供应商身份直接决定物资设备进项税额抵扣情况,通过信息化建立全企业共享的统一供应商管理体系,为“营改增”后供应商的选择提供参考。通过供应商的入库管控和后续评审,防范因供应商原因带来的恶意虚开或善意接受虚开等税收风险。
第四,完善增值税“价税分离”架构。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在实际信息化管理中进行价税分离,需要体现数量、不含税单价、税率、不含税金额、税额和价税合计等要素。
最后,财务人员思维方式要改变,不断加强对“营改增”相关文件和实操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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