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日16时30分左右,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处集宁南站派出所值勤警长接王先生求助称:在通过安检仪时自己的乘务员行包(包内装有行车对讲机及个人用品)被人错拿走,留下一个与其包相似的行包(内装有一台苹果牌平板电脑、金项链一条约20克及一些人事档案资料)。
接报后,民警立即通过调取视频监控等方式找到了另一名失主孟女士,并与其取得联系,此时该女士已登乘当日的Z318次旅客列车离开集宁南站,并经确认是拿错了行包。
当日20时50分左右,失主孟女士乘坐z315次列车返回到集宁站派出所,经了解,她由于着急赶车,且行包外形相似,一时疏忽拿错了旅行包。经民警与双方失主核对确认无误后,将旅行包还予失主,双方失主对民警的热心帮助表示衷心感谢。
铁警温馨提示:上车前请您认真清点好自己的行李物品,以免耽误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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